有关警局通知程序,希望能请教版友
今天傍晚六点半左右,警察到府按门铃,说有人要对我提告。
要求前往做笔录。
但他不但不愿意透露自己的姓名,也没拿出证件,更没有带任何通知书。
(应该是真的警察啦,网络上查找的警局电话可以找到这个人。)
我要求要看到通知书才愿意前往,因此他说那还要制作,隔天再叫我去警局拿。
结果刚刚晚上九点又亲自登门,拿了一张通知书,上面通知日期是8/14日,
我刚好那天有事,结果他说好,那他再拿回去改,改成8/16日,然后再送过来。
但印象中通知书上是没有案号的,案由只写了刑事案件。
因此想请问版上的专家们,这些程序是否有问题,以及后续可以怎么提防、注意?
非常谢谢大家,感激不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