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哥哥大学时因为脑出血而左半边肢体残废,现在为软件工程师,平常都用右手工作,他
今年4月初车祸下颚骨折,初判表上写事故责任都在对方那里,车祸后医生诊断右手肌肉
还有祕尿系统受伤,现在手连拿书柜上的书都会有疼痛感,虽然不会剧痛,但他常担
心自己未来万一右手不能用以后人生怎么办,他本身走路就不便容易跌倒,现在这样频尿
、憋不住尿让他真的压力很大。
对方的保险业务表示这样的伤势精神赔偿只能给12万,但因为我哥哥本身已肢体残废
所以右手肌肉还有祕尿系统受伤真的带给他比一般人更大的痛苦。
现在我哥已提告,这种因为自身的状况所以产生比常人更大的痛苦在法律上该如何举证
是一定要去看精神科请医生开诊断证明吗
去找心里咨商师能开的到类似证明吗?(因为我哥也不到忧郁的程度)
还是有其他东西能作为精神受创的证明吗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