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在某学校机关里担任保全警卫(学校聘雇)
平时都是3人轮班,上班周一到周五7~4点,六日偶尔值一天班
早上5点到下午6点左右
但是最近因为其中一位警卫生病,短期内无法康复,平日就请工友帮忙顶替
班表就变成每天下午1点到晚上9点,周六早上5点到晚上6点
周五周六等于前一天晚上9点下班,隔天5点要上班,相当于轮班间隔8小时
但是通勤时间来回约两个小时
以我爸个性是不太可能会去提这些,或者意识到这是违法,只有觉得很累而已
回家弄一弄大约11点睡,3点多四点起床准备出门赶五点开门
已经持续1~2个月有吧?!精神不佳凌晨开车实在很危险
这种轮班间隔时间是合法的吗?
另外该如何跟相关单位反应会比较圆融?直接找校长呢?
(只有查到分机没有邮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