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个月过去了...债务人所任职的公司还是没有把1/3薪资款项给我
刚刚我打电话去地方法院 民事执行处询问
事务官跟我说:“你要自己跟对方公司联系,要钱。”
......
我不懂,有了政府的执行命令了...我还要自己跟对方公司要钱
试问:请问我跟对方公司要钱 对方还是不给我钱
我应该要怎么办呢?
再麻烦各位先进 给点建议
谢谢
※ 引述《sweet00914 ( “贵人”)》之铭言:
: 请问各位先进
: 公司若收到法院强制支付执行命令,若不执行扣薪给债权人
: (员工为债务人)
: 请问后续会怎么样呢?
作者:
CCWck (干嘛要暱称)
2018-06-01 15:53:00强制执行法119第二项
作者: hidog (.....) 2018-06-01 16:05:00
好奇问,你有联络过对方公司了吗?
打过去...员工都跟我说老板不在,问手机也不给我。
作者:
cape129 (cape129)
2018-06-01 16:51:00去司法院裁判书查询,案由“给付扣押款”,最好避开大台北地区的法院,因为有太多判决是针对保险给付,非薪资。
作者: hidog (.....) 2018-06-01 16:52:00
存证信函寄过去 然后跑程序吧
作者:
cape129 (cape129)
2018-06-01 17:06:00因为保险公司都在台北,所以台北地区的法院查“给付扣押款”会有很多标的是保险,查别的地院,就几乎都是薪资。这只是让你更容易找到相似案子。附带一提,移转命令实务见解遇到第三人不依执行命令办,需向第三人起诉。
先弄清楚债务人还在不在这上班,还是的话直接声请发支付命令给公司了
作者: Ninelie (Nameless) 2018-06-01 19:36:00
你拿的是收取命令还是移转命令?
作者: lingugu (我要改变) 2018-06-03 18:01:00
您需要换个执行名义执行名义可以改用收取命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