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行政诉讼求高手解答

楼主: missp (希望)   2018-06-01 09:39:05
大家好,这个问题问了两个律师答案都不一样,只好上来请教各位高手。
假设一个行政机关对一个员工下惩处,原因是这个员工违反abc三个法令,情节重大,惩
处是解聘。
那后来法院审理的时候,员工提出反驳,证明b机关无惩处权限,c无违反法令,只剩下a

违反法令。(abc是三件不同事情)
那麽,法官会如何处理这个“解聘”惩处?
第一个律师说,会发回机关重判,因为原先的惩处是针对违反三个法令判的,现在只剩一
个,所以必须重判。
第二个律师说,abc都要推翻,否则就算只违反a,法官也可以维持原判。
这样究竟哪个律师是对的?还是都是错的?正解是?
作者: puppy0327 (低调奢华)   2018-06-01 15:12:00
先厘清一下,当事人的身份是..?毕竟公务员惩戒处分里没有解聘..是否为行政诉讼还要界定..
楼主: missp (希望)   2018-06-01 15:20:00
是公务员,而且公务员惩处本来就有解聘停聘不续聘啊?
作者: puppy0327 (低调奢华)   2018-06-01 15:27:00
请问停聘不续聘依据的法条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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