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3 晚上8点半时家父与产业道路上被行驶的车辆撞飞,家父当场昏迷,
肇事者约晚上9点50时改骑车叫醒我爸。
因为案发地点无监视器,但是开往村落时有3只。我去备案时,于案发地点,肇事
者有承认他撞到的
想请问赔偿责任的问题,若家父于警方详述晚上8点半撞到,直到晚上约十点才叫
醒我爸,而且只帮忙找寻手机钥匙,人就烙跑。
由于肇事逃逸是公诉罪且有刑事责任
目前警方尚未跟家父作笔录,想请教
若私下和解,这样家父的共词需要将案发时间更改成晚上九点多...
因为车祸导致家父左脚踝粉碎骨折开刀,故半年内无法工作。
已经花费6万。手机1万。
每1周要回医院检查跟后续复健
对方的第三责任险应该赔10万左右,加上
肇事逃逸跟伤害罪的罚金20万
想将和解金额订在40万
这时家父是否改变说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