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 因果关系造成的伤害是否需连带赔偿

楼主: pttjoy (pttjoy)   2018-04-24 16:27:47
目前在研究一案例
简述:
甲为肇事者 骑车撞伤老先生 (后称乙)
乙因车祸疼痛 家人请了看护 但太痛无法入睡 也因此精神不好
结果自已于步行时跌倒撞伤头部 造成头部外伤再次因头伤开刀
讨论:
此案例若此欲向甲请求伤害赔偿
(1) 医疗费 (车祸时造成的伤害)+(步行时撞到头的伤害)
(2) 看护费
但 步行时撞到头的伤害 与 看护费 是否有重叠请款的样子
已请看护 但却未尽到看护责任 让乙仍再次受伤(跌倒)
亦或 没有争点 因为车祸造成(因) 跌倒撞伤(果)
甲仍需负全部照护责任?? (看护+跌伤的医疗费用)
谢谢
作者: Lailungsheng (原来我是萧远山...)   2018-04-24 16:36:00
感觉要养一辈子了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18-04-24 18:52:00
首先车祸后自己步行通常会跌倒并撞伤头部要开刀的因果关系在哪里? 请举证证明之。其次车祸后受伤的医嘱有否叮嘱伤者不要自己步行?
作者: s11946046 (777)   2018-04-24 20:44:00
都请看护了,跌倒找看护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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