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年前地政事务所有派员来我们家这边做土地测量,
当时测量人员在测量后用铅笔在地图上标记,
我们家与邻居土地间其实有块地是我们往他们家凸了一点,
我爸看测量人员画的没错就签名盖章。
等到后来我家需要在该土地上盖东西时,
邻居跳出来说凸出去那块地是他们的,不给我们盖。
我爸去地政政务所调地图时发现我们凸出去的土地被一条线连起来,
最上面的"口"被新增一个地号,且被划入邻居家的所有范围。
我爸委请律师处理时,律师表示因为地政事务所在重测后会公告三个月。
如果没有异议就定案,但是一般民众哪会知道测量时与结果会不一样,
也不知道去看公告。
最近我们又收到地政事务所的来信,要我们过去变更土地所有权状,
(我们的总土地面积被扣掉重测后被拿走的部分)
我想请教的是,我们持有以前的土地所有权状,并没做任何买卖赠与的变更,
这样无偿土地就被划给别人合理吗?
有没有相关法律资讯可以处理这种事情呢?
谢谢您的阅读,请多指教 <(_ _)>
感激不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