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离职问题、就业自由

楼主: hatano5566 (那不是雪中红)   2018-04-20 20:38:13
各位大大好
小妹目前状况是这样
目前小妹在私校担任夜间校护,当时校方以一年一聘的方式为约聘,然后是保公保。我当
时收到校方聘书时,却没有签订契约,而校方也未追问签订契约一事,所以我变成了收到
聘书却没签约状态,我这样算是默认契约内容吗?这样的我是属于约聘人员?还是属于不
定期契约的正职人员?
直至今日,小妹欲向私校提离职,校方却以“若要离职,须赔偿一个月薪资”为由,驳回
我的辞呈,且向我说“校方是有法律顾问的”,但我目前若没拿到离职证明,我无法去医
院工作。
而且我是属于公保,我是不是无法适用劳基法?
请问各位大大能否提供管道帮忙小妹顺利向校方拿到离职证明?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8-04-20 21:13:00
聘书......若违反聘用流程,请校方提出契约书保公保是因为公保法规定,你应该不是老师,不会发聘至于离职赔偿,请校方提出有你签名的契约书有就给,没有就走劳基法,到劳工局处理
作者: yesohya   2018-04-20 21:27:00
医护人员主管机关是卫生局 = =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18-04-20 21:36:00
白话说: 学校要你赔钱,学校自己有义务举证当初你同意赔钱的证据。这种证据最常见是当初你签名盖章的契约书。要放话的话你也可以告诉学校,宪法保障人民就业自由,学校不让你辞职又不发给离职证明,一但造成你就业问题你可以依照民法规定向学校请求损害赔偿。另外,向学校正式请求辞职的证据保留好。
作者: tgsh (宗师)   2018-04-20 22:01:00
劳保也多的是不是用劳基法的,比如公家机关约聘雇人员同理我猜公保不见得不适用劳基法,请自己跟劳工局确认所谓赔偿一个月薪资,是否是学校每月1号发薪,你该把当月薪资依比例缴回?如果是这个意思那就是你本来就该缴回的如果是真正的赔一个月,劳工局找不成请找教育局劳基法好像有说要在离职前多久预告雇主,有的话不可能要赔钱就算有契约说愿意赔,违法也是无效的如果不适用劳基法,算广义公务员的话那我也想不起来有什么法是说要赔钱的(除非拿机关学校补助的钱去进修完又不继续服务满相当期限,除此以外我想不出有何赔钱相关规定)
作者: wwfman (ouch)   2018-04-21 09:32:00
照叙述来看校方的方向可能是因为一年没到所以违约要赔偿要约承诺契约成立,不一定要正式书面,口头也算然后是否适用劳基法要看原po的工作职缺是不是学校编制外指未纳入各学校主管机关核定或备查之组织规程之员额编制表内者,如果是编制外才会归类在适用劳基法若用就业自由来解,要看是否合乎比例原则和法律保留就是了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8-04-21 13:05:00
基本上是合理的,因为学校为了"学生权益",透过合约约束避免人事流动过钜影响学校运作,并无不妥只是,就像原PO所提,既然聘书已经有载明断约要求事项要拘泥于是否有签约书面事实,可能无法说服法官更不用讲,既然是医护人员,请问,你去应征的医院合约是不是也有断约罚则?? 不要跟我讲有佛心医院没这条有的还罚到两个月....反正,现阶段学校就是不会开给你离职证明你找谁都不太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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