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离职后交接不完整,要扣薪及奖金?

楼主: xlioiri (芋头)   2018-04-21 01:46:09
小弟老婆前阵子因伤病住院,起因是因为生病还被要求去上班,结果回程途中发生意外
后来住院约莫半个月,索性在住院期间提出离职,原本是预计销假后,预留2日(约预告1
5日)上班日至公司办理交接业务
但没想到主管将离职时间压在请假期间内(从提出辞呈当天算起10日),并要求于请假期
间抽空一日至公司办理离职程

结果我老婆还真的在休假中特地至公司办理离职程序,没想到过了20天后,公司联络说当

有一些文件交接不完整,希望寄给我老婆,请我老婆再拿去给客户签章,其中范围还跨越
了几个县市
若不从将会从未发放的薪资奖金扣除损失金额。
请问难道真的就只能乖乖请老婆跟现任职公司请假,然后花交通费及时间去把这些事务处

当初不给时间交接,却事后要求这样真的合法吗?
作者: CCWck (干嘛要暱称)   2018-04-21 02:10:00
先找劳工局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18-04-21 05:56:00
薪资不得以任何理由预扣 可以跟公司说乱扣钱会被劳工局罚钱
作者: yesohya   2018-04-21 06:35:00
已经扣了啊 新资要在离职当日结清 = =
作者: sindyevil (暂离)   2018-04-21 08:39:00
研究一下有没符合职灾通勤的排除要件,如果没有符合排除条款,就跟公司提示职灾申请吧,职灾期间还有工伤假和原领工资可领呢。另外,离职日以离职申请书上的日期为准,但是令夫人有答应主管变更可以就算了;至于,交接没处理好就放人也是公司的事情,公司不能以任何名目克扣一毛钱。
作者: wwfman (ouch)   2018-04-21 10:06:00
推楼上,劳工保险被保险人因执行职务而致伤病审查准则如果是在原则上需要经过的路线发生意外,都算职业灾害关于工资可以看劳基法26及27条,罚则在79条及79条协商是否公司能返还预扣工资,还是原po方迳提申诉更正 罚则在78及79提申诉请找地方劳工局(处、科),拿出存摺证明薪资缺漏然后陈述遭遇,行政机关就会去查证了,有时候还会查到其他违法项目,其实对事业单位蛮划不来的,所以建议公司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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