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s9540107 (nemindgod)
2018-04-21 02:16:57各位好
小弟在4/13(五)下午出了一场车祸,事发经过是对方驾车闯红灯擦撞我方机车,有
路人提供行车纪录器影像。
当下我方被送到医院,诊断为四肢挫伤(有诊断书)
对方没事
保险:
我方 强制责任险
对方 强制责任险+第三
财产损失:
我方
机车龙头全毁(机车行报价12600维修费)、手机全毁(Studio A确认无法修复)
需要换整新机11500)
由于星期一想要和对方谈和解的部分,紧张到睡不着,想要上来问问大家意见
目前情况:
对方说还没有拿到警察的三联单还是肇事证明,所以保险公司无法介入,而我已
做完笔录。机车于4/17经过对方同意拿去报价及送修,但手机方面我不知道保险
有没有保障手机,所以没有进行维修或换机的步骤。
目前问题:
1.我目前对于手机有严重的困扰,因为这支手机是对我而言很是母亲存钱买给我的
重要生日礼物,也是我第一只智慧型手机,我保存得非常好(手机已使用两年),但
是因为这次意外造成手机无法使用而必须换成整新机非常不甘。
想请问保险公司有可能赔偿一支新的手机吗??因为我真的完全无法接受整新机。
2.承第一个问题,假如要换整新机,那这笔费用我需要先自己出吗???
3.承上提,得知整新机是曾经故障的手机拿去重修之后的手机,假如最后被迫换成整
新机,向对方约定假如因为是整新机而又有非人为所产生的问题需要再度向对方申请
赔偿,这样做合理吗??
4.总赔偿在各位看完大约会向对方要多少才是合理价钱??目前自己的想法是在40000元
左右(但由于邻居A曾因脚踝挫伤向邻居B求偿10万元,且求偿成功,不知道自己这样求偿
是否不合理,因为几乎都是我一直在询问这些事情,觉得对方也没有积极在处理所以不想
太轻松的原谅对方。)
假若有需要更正的态度或者是文字请各位指教,不好意思小弟尚未出社会还不太了解这些
比较严谨的法律问题,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