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恐吓罪及诬告罪

楼主: MrPanda (不人气揪团师)   2018-03-18 23:06:47
(刑法第三百零五条)恐吓罪
以加害生命、身体、自由、名誉、财产之事,恐吓他人致生危害于安全者,处两年以下有
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罚金。
今天很无奈被警察叫去做比例,因为我和我哥哥大伯控告我恐吓罪
事情经过
祖母最近刚过世,祖母的子女们在遗产上有些争议
我兄弟俩受到两个姑姑的委托到祖母家去找大伯和叔叔讨论遗产分配的问题
因为祖母没有留下任何遗书,所以我就主张由所有子女平均继承
讨论的过程中有讨论到上一辈债务纠纷以及私人恩怨
叔叔就厉声斥责我们根本没有资格来谈遗产,而且对长辈不能讲话这么没礼貌
接着我哥哥就站起来指责我大伯说他一点都没有长辈的样子,还迁怒不相关的人
紧接着我叔叔就站起来拍桌,然后我大伯就打电话报警
然后大家各自回座,继续讨论事情,十分钟后警察到了
大伯跟警察说我跟我哥哥来恐吓以及暴力讨债跟私闯民宅
警察问了事情的经过,听了我跟我哥哥的陈述之后觉得没什么问题就请我们回家了
一个礼拜后我接到警员电话要我和我哥哥去做笔录
原因是我大伯一直去警察局报案,坚持要用恐吓罪名成案那天的事情
虽然之前几次警察劝导他说这种事情很难成立,因为大伯他有私下录影
给警察看过,当天并没有任何的恐吓罪名的构成要件
之后大伯投诉到立法委员,抱怨警察都不作为,于是我们今天才被叫去做笔录
警察像我们转述说大伯他心生畏惧
觉得我们半夜去按他家门铃,还要扶养一个孙子,每天活在恐惧之中,于是坚持要提告
虽然大概知道应该是不会起诉
但是请问有没有办法提早防堵他继续浪费司法资源,以及使用这种方式骚扰我们?
如果罪名最后不成立,请问有没有办法告他诬告?
【刑法第169条】诬告罪,须指出其具体事实,足以使人受刑事或惩戒处分,且须明知其
为虚伪,具有故意构陷之情形始能成立;告诉人所诉事实,即使无法证明实在,也不必然
构成诬告罪
因为他的行为已经明显符合前两项叙述了
想请版上的法律知识人指点
谢谢
作者: hiimjack (凤梨田ㄈㄓ)   2018-03-18 23:18:00
1.没有 2.不行闹成这样不如先用公同共有的状态继承再向法院诉请分割遗产至于债务恩怨就让对方在法庭上举证就行了
作者: flyiii (海子海)   2018-03-19 01:16:00
谁告诉你肯定不会起诉的?必要条件他已经说出来了.另外,没有可能诬告,这是可以确定的,只要他没有编辑影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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