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关于妨碍名誉

楼主: babyxxx1205 (Stan)   2018-01-26 15:15:57
各位好 我想请问一下妨碍名誉案件
如果这样是什么意思呢?
我是到警察局备案的
当时已经提供认为被告妨碍名誉的截图证据
第一次传票


并且第一次开庭(12/22)法官也有给我一本打印的书请我做确认
那时候还有叫我唸证人誓词
这样是转证人吗?
而当天被告是没有到庭的(她请假)
我以为此案应该到此结束
但是最近又收到一次传票


我想问几个问题
1.为什么会收到两次传票
2.一定要先庭外和解吗?如果跟对方联络不到还需要和解吗?
3.我目前要怎么做?
谢谢大家
※ 编辑: babyxxx1205 (101.14.66.51), 01/26/2018 15:16:45
作者: justicesword (justice)   2018-01-26 15:21:00
因为第一次被告没到没有一定要和解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8-01-26 15:37:00
把网址修掉了?
作者: justicesword (justice)   2018-01-26 16:37:00
拘提
作者: nyaruka (喵路卡)   2018-01-26 16:50:00
直接说被告没出现 连络不到 没达成和解可能侦查中传告诉人到庭的次数没有一定 告诉人也可当证人站在证人身分就要具结 你现在要依传票指示把证据准备好
作者: hidog (.....)   2018-01-26 17:41:00
请假也是需要正当理由的 不可能让你无限请下去
作者: CCWck (干嘛要暱称)   2018-01-26 21:12:00
还在侦查中,传你的是检察官不是法官
作者: EvilCerberus (想听树懒叫)   2018-01-27 09:54:00
侦查中法官找你可能准备羁押了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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