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排版勿怪
最近有人来我家按电铃说我家一楼外面的增建占到他的土地了,还拿地籍图给我看(他说
他十年前取得的)
图上看的出来确有占用到;约0.5坪
接下来的戏码大家都清楚
他的要求:每个月付他租金3000元;并赔偿他50000元的十年地价税、租金。
我当下直接表明:你说吧,买下来要多少? 然后他没表示就说下次再谈。
我猜他应该是回家算算要卖我多少才爽吧,但我已下定决心他敢开公告现值的二倍我就不
买
那问题来了;我可以拆房子还他地,那他还能跟法院请求租金赔偿吗?
谢谢
作者: banana321 (香蕉) 2018-01-23 22:02:00
你们家有直接邻马路吗?基地与中间隔别人土地是无法指建筑线。搞不好以后他要跟你要过路费建议去查那块地地目是啥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8-01-23 23:05:00是增建还是违建?? 是既成道路,还是不是?租金赔偿公告地价5% 吧....鉴界过了吗?
是的,我家直接面马路,他的地不影响我的出入口尚未鉴界,目前是既成道路,因购屋时“违建”已存在,故目前倾向拆掉占有部份
0.5坪租金..用公告地价5%算年租金~可自己算算
本件只有0.5坪土地,相当租金之不当得利部分很少,而且实务见解认为消灭时效类推适用民法第126条为五年。如果是住家用的话,实务见解认为以申报地价年利率10%为上限。
作者:
cvGG (cvGG)
2018-01-24 20:26:00楼上,钱太少火大不租,弄个篓空路障互相伤害。
原PO在推文已经说了,该土地并不影响他的进出。对方起诉请求0.5坪土地部分的相当租金之不当得利,应
作者:
cvGG (cvGG)
2018-01-24 20:30:00那改成堆积资源回收物,蚊虫老鼠的乐园
作者:
cvGG (cvGG)
2018-01-24 20:31:00或是在0.5坪的土地上养两只公鸡,每天凌晨四点鸡啼,爽我跟环保局交手的经验,除非完全不理,有小处理,很难被罚
除非鸡有好好照顾,否则可以检举对方违反动物保护法。
作者:
cvGG (cvGG)
2018-01-24 20:35:00简单讲,有块权利在别人手上,软肋一条拆屋还地,或买下,才是正解
原PO有说,如果觉得卖太贵的话,要拆屋还地给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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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iaque (maniaque)
2018-01-24 20:44:00好像大家都搞错了,是占到别人的地 0.5坪
作者:
cvGG (cvGG)
2018-01-24 20:44:00那你干啥以不符诉讼成本,要赌人家不会
作者:
cvGG (cvGG)
2018-01-24 20:54:00?再者,违建被检举,拆一面墙跟全拆,爽
谢谢大家的意见;跟各位更新资讯;门前土地大小为4.58平方公尺;1.38坪;使用分区及使用地类别均为空白;上网查不到地目但目前确为道路使用,今年公告大约50万。地主取得五年;看来不当得利部分我是该给;但后续应该还是拆屋还地;这样我省得麻烦,还要被抓住软肋缴租金,再次谢谢大家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8-01-25 11:40:00有在都计图的计画道路范围嘛? 有的话即使拆屋还地对方也只能当作道路使用,不然就是换他违法1.38坪要公告五十万????看来台北还是真贵
作者: banana321 (香蕉) 2018-01-25 11:56:00
使用分区空白就是都市内土地,可以去看都市计画书,看是不是计画道路
公告现值五十万 只要求这样很少啊难得看到来问不是被大开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