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益] 违反公司法第九条(假增资)

楼主: dinofifa (Cameron)   2018-01-24 21:33:07
大家好:
小弟最近收到传票,违反公司法第九条(假增资),想请教先进的意见:
我公司设立时只有资本额30万,后续的投资款进到公司帐户并没有再额外办理增加资本额
前阵子因为要申请一个案子,有资本额限制,所以就向朋友借了300万办理增资,之后再
汇回给朋友,就因为这样收到了传票了…
我的情形是因为之前公司的投资款已汇入上千万了,也都用于人事或材料费,
但因为没办增资,我也没想太多,就向朋友借了这笔钱办增资。
我看了第九条的罚则,公司负责人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并科新台币
五十万元以上二百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有这么严重吗?
还请先进给点意见。我到法院会需要再请律师吗?
谢谢
作者: alog (A肉哥)   2018-01-24 22:38:00
1) 资本不实有刑责当然不轻,而且你走标案还是经济部的计画的话可能还有其他延伸的问题导致还有其他刑责 2) 我会直接跟你说你真的得花钱找律师咨询,找出可以减轻刑责的方式,乖乖认罪对你状况可能比较好。
作者: CCWck (干嘛要暱称)   2018-01-25 00:29:00
认罪拼缓刑和易科罚金 案例很多 情节不严重应该不会重判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8-01-25 00:55:00
无知不是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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