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彩券行任职常日班快三年,11/22(三)临时被要求加班至打烊(原本的晚班是
老板娘的女儿),于晚上八点打印电脑帐单贴于帐本上,确定帐都正确后我便把营业额装
袋与抽屉零用金放在一起锁起来,隔天(四)下午老板娘来收取营业额在我旁边拆开清点
,并把营业额与其他钞票混在一起后放入保险箱,事后却说少一万块,三天后表示要扣我
薪水,隔一周又传讯息说要报警,我也接到店内客人来电说他们在店内宣传我偷了钱。
12/31去做了窃盗罪的笔录,笔录中的监视器画面一张照片是平板放入抽屉的,一张是背
对其中一支监视器连手都看不到的(总共五台监视器),就说我有钱放入口袋的动作。
又于1/15接到警察电话说要把案由改为侵占,要求下周重新做笔录。给营业额时我们明明
是坐在一起的,当下她也拆开来点了,为何事后才提出,至今薪水我也没拿到,目前我只
有当天的电脑帐单照片,跟说要扣薪水的对话,要怎么证明自己的清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