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益]受辅助宣告者之行为能力认定

楼主: a5401920 (s h p)   2017-12-20 21:03:05
我国民法之行为能力认定除已年龄外尚有已意思能力为标准(民187),而受辅助宣告
之人依民法15-2除1至7款之规定外不受辅助人同意之限制。
我个人认为形同限制行为能力人,但实务及学说上均无说明考试时能这么写吗?还是有
其他相关规定定义受辅助宣告之人之算何种行为能力人?
作者: CCWck (干嘛要暱称)   2017-12-20 22:47:00
就写受辅助宣告之人就好
作者: jouesy (jouesy)   2017-12-21 10:32:00
疴 说受辅助宣告之人是限制行为能力人 是一个非常不精确的说法! 毕竟受辅助宣告之人 原则上均得自为法律行为。除第15条之2第1项特定之行为需经辅助人同意外,例外若这些特定行为有纯获法律上利益或日常生活所必需者,又不用辅助人同意! 而且同条第二项的准用 78-83条规定,就其实可以说明 受辅助宣告之人不是限制行为能力人 只是要用借用它的法律效果
作者: CCWck (干嘛要暱称)   2017-12-21 12:51:00
不需要这么执著在分类吧
作者: yufat (barca)   2017-12-21 19:40:00
第一句就写错了 187是以侵权行为能力看 跟行为能力无关
作者: taoist9999 (键盘地政士)   2017-12-21 22:48:00
受辅助宣告之人的行为能力介于完全行为能力人与限制行为能力人之间。因此限制行为能力人再声请辅助宣告并无实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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