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sodesu (...)
2017-12-13 01:58:28父亲植物人已经法院裁定由母亲为监护人
因近日爷爷过世遗产为一不动产,经协调后已确认各子女持分比例(非均分)。但代书&
叔叔们跟我妈妈说由于爸爸的状况造成未来处理这笔不动产会非常麻烦,所以要我妈先办
抛弃继承,叔叔则写了切结书说:“受我妈妈委托将我爸爸应继承之遗产持分暂时登记到
叔叔名下”
我得知后觉得怪怪的
1. 已经宣告我妈是代理监护人,分割继承由我妈出面就好,之后会有什么麻烦?需要抛
弃继承
2. 这样的切结书似乎没什么保障?拿去民间公证人公证后会有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