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po外祖母去世后留有一栋房子A屋
分别由我妈妈、其兄弟姐妹及外祖父共7人继承
在14年前外祖父的要求下
其余5位包含我妈在内的兄弟姐妹都将其应有部分移转于大舅舅(长子)
外祖父也于去世前一年将应有部分移转予大舅舅
所以目前A屋由我大舅舅100%持有
在移转持有后2年
小阿姨与大阿姨去找大舅舅争执
于是大舅决定之后每月固定汇款
大阿姨、小阿姨 一次领取40万 后每月10000
我妈 没有领取现金 后每月15000
二舅舅 一次领取300万
小舅舅 没有领取现金 但有一栋持有100%台北市房屋
近日,大舅舅传讯说到2018年12月底之后不再汇款,总共金额为260万
我认为当初小阿姨跟大阿姨与舅舅之间有某种默示契约(扶养?移转补偿?)
但目前的证据只有每月的固定汇款记录及大小阿姨的证词
而且当初只有口头约定 汇款终止的年限也没有说 总金额也没有说
目前想到舅舅的抗辩有可能是 不管是移转房屋 还是汇款 只是单纯的赠与
而且我必须证明当初移转及汇款之间有对价关系
即使是对价关系 舅舅也可以主张有汇款年限(我们兄弟俩刚好今年毕业)
因为碍于情面不想走到诉讼最后一步
希望胜诉机率大 才考虑采取行动
A屋目前市值粗估1亿 移转当时估计2000万 现在是店面出租 每月收入20万左右
版友可以帮忙一下 认为应该采取什么步骤及胜诉的可能性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