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益] 民法作业

楼主: danny5092003 (Wei)   2017-12-07 11:38:32
阿游喜欢出游,一日独自登黑色奇莱山,未按原订行程返家。其独子小智及先生老智遍寻
未获,故依程序为死亡宣告。小智与老智协议由小智取得A屋所有权办理继承登记,老智
取得B屋所有权继承登记完毕。老智旋即将B屋卖给善意小兰并移转登记完毕。不料,阿游
并未死亡,而是到德国念书十年取得学位回国,故撤销死亡宣告之诉而获胜诉判决。倘若
老智明知阿游未死而小智不知阿游未死,分析当事人法律关系。
目前卡在老智将房屋移转登记给善意第三人的部分
看过法典,死亡宣告撤销之效果为溯及的,以及善意人之保护这方面。
烦请各位大德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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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ailungsheng (原来我是萧远山...)   2017-12-07 11:56:00
马的,这作业写的跟幻想一样,难怪法律人逻辑都出国念书,怎么出关?爬山带护照?
作者: dreamsletter (drmaticking)   2017-12-07 13:05:00
86台上662 还有家事事件法应该可以买足你的需求不过真的情境设计很....
作者: febonach (真菌)   2017-12-07 13:13:00
死亡宣告经撤销后,老智继承B屋致阿游失其所有权。其受有利益致他人受损害具直接因果关系且无法律上之原因,系属非给付型不当得利。老智自始恶意应返还B屋(182)但该屋已售予善意第三人阿兰无法返还,故应偿还该屋之价额。以上拙见
作者: yesohya   2017-12-07 14:10:00
没有换想啊 就跟周末跟老爸说我去图书馆念书不回来吃晚餐结果是跑去和女友看电影...一样而以啊 XD然后老爸不知道老妈知道实情还偷塞钱 XD
作者: Lailungsheng (原来我是萧远山...)   2017-12-07 14:17:00
阿游=母,老智=父,小智=子,母出国念书…我觉得八点档拍不出抱歉,我扯远了,其实有更夸张的。
作者: yesohya   2017-12-07 15:01:00
把时空背景移到父母会不给女儿念书的年代就好了
作者: Lailungsheng (原来我是萧远山...)   2017-12-07 15:06:00
妈妈跟有钱男人跑了,过10年后回来分家产(我刚刚是纠结在女性丢下小孩去读书)
作者: jouesy (jouesy)   2017-12-07 18:41:00
重点在法条如何操作吧...... 那么在意案例设计干嘛
作者: dreamsletter (drmaticking)   2017-12-07 23:18:00
简单来说 因为归来之后继承会会因为家事163回溯至继承发生前 故小智应返还A屋 而善意受让人小兰不需返还B屋(保障交易安全跟善意第三人的上位概念) 而由老智返还卖房而得的价金 不过阿游要怎么跟老智请求会不会变成请求权竞合我有点不确定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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