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继承问题

楼主: ajuoiuu (甜蜜的负荷)   2017-11-17 01:54:48
叔叔于去年去世,无子女,祖父母已不在了,所以爸爸有继承权。
惟独,叔叔留的遗产中,除存款外,剩下就是”婚前”奶奶留给爸爸和叔叔各持有一半的
祖厝,负债的部分就是医疗,丧葬费用。
请问,遗产分配时,婚前的祖厝是不是不在双方分配之内(即婶婶能完全继承),仅存款
(婶婶已于叔叔生后全数提领,并主张此为安家费)
的部分均分。(因为家
父只在意祖厝的事,婶婶一直想出售换现金)。
另外婶婶为大陆配偶,在分配上是否有特别条例之类的。
烦请各位大大抽空回答。感谢。:)
作者: Lailungsheng (原来我是萧远山...)   2017-11-17 02:16:00
叔叔的继承人是他老婆,你爸没有继承权吧?也就是祖厝目前持有者应是你爸跟婶婶各1/2在意的话…找律师以及花钱买
楼主: ajuoiuu (甜蜜的负荷)   2017-11-17 02:26:00
感谢回复。爸爸是第三顺位。
作者: hiimjack (凤梨田ㄈㄓ)   2017-11-17 02:44:00
遗产没有在分婚前婚后的吧喔还有遗产还没分不能领 先告你婶婶侵占吧你的婶婶能主张剩余财产分配的应该只有婚后财产 婚前财产不受影响 所以没有祖厝只能由婶婶继承这个说法更正我上面第一条推文 有点晚了 脑袋不灵光
作者: CCWck (干嘛要暱称)   2017-11-17 02:52:00
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 第67条 有特别规定要注意民法1144第二款 令尊与令婶应可继承各1/2遗产1030-1 夫妻剩余财产分配 不包括无偿取得财产这个祖厝 不计入分配 只列入遗产 各1/2之后 令尊应有3/4若令婶未在台长期居住 符合两岸条例67 不动产可能无法继承
楼主: ajuoiuu (甜蜜的负荷)   2017-11-17 09:21:00
感谢各位大大的详细回答。 ^__^
作者: taoist9999 (键盘地政士)   2017-11-17 10:45:00
上面诸网友各有论点,本件有很大的谈判空间,建议找不动产律师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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