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好,近日碰到这个状况,想请教责任归属问题
我家是82年完工的老公寓(顶楼为6楼),
原5楼住户当时因为漏水与日晒问题所以自己加盖了铁皮屋顶
被法拍后在7年前由现任屋主购得
当时屋主所委托去接手房屋的人 直接禁止我们其他住户上去使用顶楼
后来顶楼除了抄水表的和洗水塔有上去 其他住户都没在使用
现任屋主买到后就直接出租 本人几乎没再来过
这几年铁皮屋顶状况越来越差 常常有在台风或强风之后掉落部分下来
里长请我们连络五楼屋主做处理 但这个屋主认为铁皮屋顶是公设
(我有查誊本 共同公有部分是屋顶突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