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不好意思第一次发文询问,若有违反版规会删文,同时手机排版 敬请见谅
事发经过:
9/23 在台中交流道口被后面的自小客车追撞,当时对方提议用一万元解决,不要报警,
但?
9/26将车子送进原厂待修
后续对方连续两个礼拜联络不到人,我就去了警察局申请调解
10月中对方亲属(肇事者的哥哥)跟我们联络,并表示当事人目前因刑事案件被收押禁见
,
后续公司负责人(肇事者的姊姊)打电话过来
告知,他们真的没办法决定什么,需要等当事人出来才能处理
这中间对方有到车厂看车子,并且接受车厂专员提供的初险单,也告知我们会请律师协助
处理
11/08 我们主动联络对方(肇事者的哥哥)询问现在的状况,他表示公司大小章因为是政
务
但因为车子进车厂已经相当久的时间了,所以车厂希望我们尽快给他们答复,对方又一直
要
目前调节会日前是订于11/21我们会出席,同时也会提民事诉讼,诉请金额为30万
手边有的资料有
1.原厂车的估价单:19万(对方没有看过,车厂专员有提醒要请对方在上面签名,表示已
经阅读过
2.初步判决书(对方:未保持安全距离,我方:尚未发现肇事原因)
3.进原厂的工单
4和对方通话的一些录音内容
注:车子是2012出厂 很想修好
残值计算
1.760000/5=15.2
2.760000/(5+1)=12.6
想询问是不是还有需要注意的地方
该怎么做会比较好,谢谢大家耐心看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