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想请教各位
男友在八月份的时候发生车祸,车祸的关系人包含男友总共有四位,车祸经过是:
直行状态,路边有一辆违停汽车打左转灯切出
男友的左前方还有两辆机车,分别是A(第一台)和B(第二台)
A紧急煞车要让汽车切出,B因无保持安全距离与A相撞
此时B的机车倒向男友的行驶车道
因下班时间,男友车速不快(约40km/h)且有维持安全距离
但机车突然倒向他的行驶方向导致他煞车不及撞上B的机车(没有直接撞到人)
当时A和汽车皆离开现场(因为没有撞到汽车所以汽车开走了)
剩男友和B倒地(那时B好像昏倒了)
初步研判表出来和后续警方追查,
汽车无责任、A是肇逃、B是未保持安全距离(但因为A肇逃所以B不用赔偿A任何费用)
男友则是未保持安全距离和致驾驶人受伤
(男友自己也左手大拇指骨折打钢钉)
现在B的保险公司表示,就是后面赔前面,100%的责任就是在我男友身上
B要求赔偿植牙费用12万、一个月无法上班的薪资2万8、精神赔偿30万
精神赔偿说是因为B刚生产完正在喂母乳,所以造成的精神压力很大
对方先生说考量到男友还年轻可能负担不起这么多,于是说总赔偿费用30万就好
问题一、初步研判表是否会有误判的情况,汽车是否应该也有肇事责任?
问题二、如果重新申请肇事鉴定,结果有可能会初步研判表一样吗?
(上网查都说很大机率会是一样的...囧)
问题三、如果走法律途径,有可能不必赔偿对方全部费用吗?
(认为肇责不是100%在男友身上)
或是各位有其他建议,也请指教了QQ
文有点长谢谢耐心看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