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好像有问过
本国人如果在海外犯本刑超过3年以上的重罪
除要接受该国 (犯案所在国)的法律制裁,遣返后还必须接受本国的刑法处罚
但问题是如果在海外犯的是该国10年以上、无期徒刑或是死刑的话
是否还需遣返接受本国法律制裁
另外,假设某本国籍人士在某国犯了当地法律
但是该行为在本国是不犯法的
请问是否只要接受当地法律制裁即可?
又,如果该本国籍人士在某国犯了本国法律
但是该行为在该国是不犯法的
请问又该如何处理?
而所谓在海外“犯法”是指只有犯本国的刑法才会处罚,还是包括行政法也会处罚?
如果这样,本国人在国外搭地铁不是也就得禁止饮食了吗?
所以应该只适用刑法而已吧…
其他如民法、行政法、宪法应该在海外就不适用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