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小额民事诉讼 原告可否不出庭?

楼主: lockyme   2017-09-22 22:35:17
背景:我住在台北,去年五月在PTT请代买遭到诈骗一万多元,向警方报案
因为人头帐户在高雄,警方后来将案子转给高雄小港分局
今年1月接到检察官声请简易判决起诉处刑书,并说明只抓到诈骗集团人头帐户(也在高雄)
当然,人头帐户(被告)辩称自己的存摺跟密码都不见了
历经漫长的等待后,今年五月左右刑事判决出炉,被告判3个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罚金
后来被告放弃上诉,因此刑事已定谳
在刑事判决出来前,我有声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刑事庭裁判一并说明将此诉讼转给高雄地方法院民事庭,开始一连串恐怖旅程。
事发经过:
因为是小额案件,简易庭先发出调解通知书,通知今年8月1日进行调解
上面注明“小额事件当事人无正当理由而不到场,法院得依到场当事人声请命即为诉讼
之辩论,并得依职权由其一造辩论而为判决”,就是这句话让我觉得应该要到场
询问其他律师意见,律师也觉得虽然被告有可能不到,但我应该要去
因为不去的话很有可能法院依职权进行一造辩论,增加我败诉机率。
所以我请了假、买了台北高雄来回高铁票去和解,去了才发现根本联络不到被告。
可是来都来了,我想要向法院主张我的权益,也就是声请诉讼进行一造辩论
但法院人员直接打枪,说没人这样做的
简易庭也没法官,调解不成就直接进入民事程序了,乖乖回去等法院通知吧。
我心想,这样的调解庭根本对出席者完全不公平,毕竟不出席的人没有任何惩罚
又可以等进入民事程序再为自己辩驳,出不出席根本没差,不出席还省时间跟力气。
我不满的询问简易庭书记官,她说法官也会裁量,如果认为事实明确
不需要开庭也会直接判决,同时安慰我乖乖回去等通知,说不定就直接拿到判决书囉
另外书记官也说我可以写书状给法院,跟法官说明清楚我的处境
(花高铁钱出席调解结果被告没来,再花一笔钱出庭或请律师明显不符合我的利益)
我就抱着这样的期待回了台北,结果就在今天接到了开庭通知书,请容我说声E04
这件事情到现在,所有情况都让我彻底对司法失望
因此,除了来问问题以外
希望藉这篇文章告诉大家台湾之所以会是诈骗天堂,法律绝对是帮凶之一
受害者因为法律程序繁琐,有时又旷日废时且不符成本,往往就这样放弃了民事诉讼
对被告而言,只要不怕背前科,坐三个月的牢就可以躲过一切责任,爽赚一笔。
问题:
一、请问我是否可以撰写书状向法官说明请求基础以及不出庭的原因?
  就算我去了也是讲一样的事情,是否会被法官采纳?抑或是全盘否定成为一造辩论?
二、我是否可以依据当时事发地点在台北(我在台北家中被骗)
  向法院声请转移诉讼至台北呢?
谢谢大家
作者: darkMood (瞬间投射)   2017-09-22 22:38:00
是啊,为何诈骗都不鞭刑后五马分尸,谁提修法我就投给他
楼主: lockyme   2017-09-22 22:39:00
我有这样讲吗? 哈如果可以用网络视讯开庭,不用直接到场不是方便多了?再者法院也应该考量这是小额诉讼 而且证据就是这样 为何还要开庭? 明显对原告不利
作者: forbit1989 (forbit1989)   2017-09-22 23:00:00
身为当事人 你无可厚非的会觉得事证明确 赶快判一判吧~ 但法官毕竟是第三人,从现有的卷证终究可能得不出事件的原貌,请体谅身为外人的凡人吧~
楼主: lockyme   2017-09-22 23:11:00
我懂您的意思 但法官需要被体谅 那谁来体谅被害者呢?如果没人体谅被害者 被害者难以透过法律伸张正义 加害者只会更猖獗 诈骗案就会一再发生 毕竟被告永远不需要吐出犯罪所得 理论上只要愿意一直背前科 完全就是无敌状态阿
作者: nyaruka (喵路卡)   2017-09-22 23:23:00
被告的犯罪所得没被没收?
作者: yesohya   2017-09-22 23:25:00
可以不去辩论 大不了最后就被当撤回而已
作者: nyaruka (喵路卡)   2017-09-22 23:33:00
觉得在高雄开庭不能伸张你要的正义,那就撤回,在台北送民事起诉状阿,记得缴裁判费
楼主: lockyme   2017-09-22 23:35:00
好棒棒 原来照法院程序走 最后诉讼成本跟诉讼金额差不多叫做伸张正义XDDDDDD如果都照诸位所言 法院关于小额诉讼的程序都可以废一废了反正也只是法院跟法院考量金额太少想省点事的程序罢了各位的嘴脸就跟我当时在高雄地院看到的差不多就是一副“才损失一万跑法院干么”的态度XDDDD各位果然都是未来国家法匠人才啊 啊不对 是法界人才^^
作者: justicesword (justice)   2017-09-22 23:38:00
楼主: lockyme   2017-09-22 23:40:00
除了无意义嘘文外XDDD 有没有能解决问题的人?
作者: justicesword (justice)   2017-09-22 23:40:00
楼主: lockyme   2017-09-22 23:41:00
还是读法律读到只会说喔跟嘘文?
作者: justicesword (justice)   2017-09-22 23:42:00
喔喔
作者: ewings (火星人当研究生)   2017-09-22 23:44:00
上网要别人帮忙你解决问题,那你要付多少给人家??只要你付四万元,就可以有人帮你出庭,你就可以不用去高雄出庭
楼主: lockyme   2017-09-22 23:44:00
XDDDDDD J大真有趣 程度不够也不需要自曝其短
作者: justicesword (justice)   2017-09-22 23:45:00
楼主: lockyme   2017-09-22 23:45:00
PTT是非营利网站喔 况且解决问题一定要收钱? 以前我自己去当义工解决问题也没在收钱的 是这边特别势利?况且我的问题不是出不出庭 而是有没有比较符合经济利益又可以被法院接受的方法 如此而已
作者: justicesword (justice)   2017-09-22 23:47:00
作者: ewings (火星人当研究生)   2017-09-22 23:48:00
政府铺马路也不是为了盈利,所以不准出租车司机在路上开车赚钱?一般来说,要当义工也不会是去帮妈宝废材当免钱工。要别人无偿帮你,如果连这点诚意都没有,那你还是先洗洗睡吧。
楼主: lockyme   2017-09-22 23:49:00
PTT基本上就是禁止营利行为 这还跟政府铺马路无关好吗...妈宝废材XDDD 我自己不是念法律的 我法条都看过了 起诉状
作者: ewings (火星人当研究生)   2017-09-22 23:50:00
一般来说,帮助别人的热心人士很多,但是通常不会有人把热心用在帮助没有帮助价值的人身上。
楼主: lockyme   2017-09-22 23:50:00
自己写 法院也自己跑 现在再上来请教专业意见 废材?不过我是唸经济跟政治的 我确定我比法律人知道什么叫做成本跟经济效益XDDD
作者: ewings (火星人当研究生)   2017-09-22 23:51:00
好厉害,法条都看过了,那就不用帮你啦。大家进来看热闹看笑话,嘘嘘文就好,不用费心帮助不需要也不值得帮助的人
作者: LaplaceDemon (拉普拉斯恶魔)   2017-09-22 23:52:00
我觉得你走错板了 应该去讨拍板
楼主: lockyme   2017-09-22 23:52:00
好吧 光凭一篇文就可以断定对方值不值得帮助 果然是青天大法官~~~ 未来的法界栋梁
作者: ewings (火星人当研究生)   2017-09-22 23:53:00
你一毛钱都不想花,就想得到专业意见??我笑了
楼主: lockyme   2017-09-22 23:53:00
先感谢私下寄信给我的板友 让我知道还有热心公益的法律人但我来这边问问题 不想回答可以左转出去啊XDDD 还来战我讲的字句都是事实 除了要我花钱出庭 花钱请律师 攻击我
作者: ewings (火星人当研究生)   2017-09-22 23:55:00
热心公益??这种情况是私益,哪来的公益啊?如果你是低收入户,那帮帮你或许还能降低可能的犯罪率,这还勉强算公益
楼主: lockyme   2017-09-22 23:55:00
不值得帮助外 看不得到任何建设性意见 科科喔 打错字惹 是热心公义 感谢您的指正
作者: ewings (火星人当研究生)   2017-09-22 23:57:00
既然敢号称读过经济学的人,那还不晓得无偿帮忙自私鬼,本身就是违反自由经济理论的行为吗?
楼主: lockyme   2017-09-22 23:57:00
这是我的私益没错 无关公益 我不该这样用自私鬼XDDDDDD 经济学讲求的不是只有金钱 如果无偿帮助人能让你心里快乐或满足 这也符合经济学理论啊就像陈树菊阿嬷 照某些板友的角度看应该是匪夷所思吧
作者: ewings (火星人当研究生)   2017-09-23 00:01:00
你表现出来的态度,怎么会让帮助你的人感到快乐呢?还好我是由吐槽你得到快乐,不是帮助你,不然现在应该呕死了
楼主: lockyme   2017-09-23 00:02:00
如果吐槽我能让您得到快乐 那就继续吧 但我无意跟猪打架在此向各位抱歉 我的发言太过情绪性 不该指涉版上所有法律人我已经得到想要的答案了 感谢贵版容忍 也请继续帮助更多需要的人 非常谢谢
作者: hidog (.....)   2017-09-23 00:31:00
然后呢?你有没有想过为什么民事会有以原就被这件事?
作者: adamas0422 (冲刺吧 男孩)   2017-09-23 00:36:00
这种情况其实有比较简易且有效的解决方法
楼主: lockyme   2017-09-23 00:41:00
查了一下 以原就被是防止滥诉的好方法 但对于财力不足诉讼标的不大的原告就不符合经济效益了 但以法官的职权除了保障被告(由被告户籍地法院管辖)外,同时也应该考量案件情况 适时保障原告权益但在这个案子中 我清楚感觉到身为小额诉讼诈骗案受害者的无力感 法院只想按照一般程序走 但这个程序走完 我想争取的利益也荡然无存了 那诉讼本身目的何在? 浪费司法资源同时也没有还给被害人应有的补偿又或者是小额诈骗受害者应该默默吞下去 不去追究就是最好的结果呢? 但这种情况下,只能祈祷自己不会是受害者囉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7-09-23 01:24:00
喔,我告你,你来我这里开庭吧,马祖喔XD
楼主: lockyme   2017-09-23 01:29:00
好啊 等你告输了我也可以反告你 到时候看谁赢面大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7-09-23 01:30:00
可以啊
楼主: lockyme   2017-09-23 01:30:00
民事要防止滥诉 不只管辖原则好吗况且以我的例子而言 是刑事附带民事 滥诉可能性更低 谢谢要告请告喔 欢迎 我愿意去马祖出庭 真的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7-09-23 01:35:00
恩恩,逻辑?可以去马祖不能去高雄
楼主: lockyme   2017-09-23 01:39:00
逻辑就是 我可以请律师去马祖 赢了还有机会向滥诉者求偿但我的案件我自己去或请律师 赢了我跟没赢一样这样理解了吗?我早知道你要这样问 科科
作者: ewings (火星人当研究生)   2017-09-23 02:25:00
觉得法律条文不合你的私人利益,你可以去哭罢给你的选区立委听。公平与正义是有代价的,如果为了你自以为的公义,而让其他人的公义受影响,那我是很乐意牺牲你的。觉得被骗小额讨回来不划算?那你当初应该被骗多一点才对,不然法院开庭的成本支出都比你被骗的钱多了
作者: yesohya   2017-09-23 02:28:00
这是"学术讨论板"没能力讨论来干嘛 ?
楼主: lockyme   2017-09-23 02:29:00
我提出问题 但没人要讨论啊 只有谩骂例如某位自嗨的e大 但我不想起舞连合理类比的能力都没有 笑死不过看得出来研究生跟真正有实务经验的差距很大
作者: ewings (火星人当研究生)   2017-09-23 02:31:00
你只是靠北你花的钱比被骗的钱多,这个算啥讨论啊?我都还没靠北为了你这个案子,要浪费我缴的税金好几万呢
楼主: lockyme   2017-09-23 02:32:00
一个只会谩骂跟护航制度 另一个从制度中找出解决办法原来研究生有能力缴到好几万的税金XD而且我下面早就提出问题了 结果推文没人回答XD
作者: yesohya   2017-09-23 02:34:00
我给你答案了啊 最终会被驳回 只是妳不想要而已
作者: ewings (火星人当研究生)   2017-09-23 02:34:00
找解决方法?你只是舍不得你的钱罢了民事系统这样设计,也是为了避免一些人为了一些小钱,让政府支出更多税金。你只是自私的想利用别人缴的税来追回你的钱
楼主: lockyme   2017-09-23 02:35:00
如果提出有建设性的意见才叫讨论 谩骂还差得远
作者: yesohya   2017-09-23 02:36:00
另外你能用法理和人沟通才叫来讨论不然只是来讨答案
楼主: lockyme   2017-09-23 02:36:00
我直接解答我自己的问题好了 有板友回答 第一我人不到光提状子跟刑事判决书 我胜诉机率大 所以可以不到场第二 管辖权问题 由于我是提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因此管辖以刑事法庭地点为主 所以管辖权不需要争也没用第三 这个诉讼可以准用民事远距讯问作业办法 但不一定被接受 为我会去试试看我抛砖引玉把相关资料跟回答都补齐了 再次感谢来信的版友也谢谢没料的推文众自曝其短花钱开庭或花钱请律师?除此之外还是有更好的方法给有遇到相同困难的人参考看看简单来说 小额诉讼原告是有可能不出庭胜诉的 别放弃
作者: sindyevil (暂离)   2017-09-23 07:24:00
法院只能照法律走,不然诶~
楼主: lockyme   2017-09-23 08:05:00
呃 法律有很多条你知道吗?还来秀下限?如果法官直接依职权 跟现有证据 做出判决 也是合法但他偏偏不这样做 选择再度开庭要了解案情当然这也合法 而且保障“被告”权益但就是浪费时间跟众人的金钱 因为证据就这么多都已经写在刑事判决书跟我的提出的书状里了如果法官觉得证据不足 大可以判我败诉只要他写的出判决书来 我也没意见
作者: hidog (.....)   2017-09-23 08:40:00
你是来讨论还是来乱的=_=
作者: love110257 (肉咖ㄟ)   2017-09-23 10:02:00
讲难听点被骗是你自己的问题啊,台湾防诈骗已经宣导的很好了好吗,不是我要检讨受害者,像去年我一个同学才被买点数援交骗了快2万,我们大家都在说他笨。与其期待法律保护受害者,不如自己眼睛放亮点
作者: tentaikanso (恐龍法醬)   2017-09-23 10:57:00
...法律又不是神罚,民事跟刑事的程序意义也不一样。刑事是确认有犯罪行为存在的事实后,就可以据以处罚民事则转为两方的私权纠纷,必须要原告主张损害,再怎么样,开庭都是必要的行为,如果开庭次数过多还可以讲,照原PO叙述,就是第一次调解不成,第二次正式开庭而已...这样就叫做诉讼程序繁杂?而且没有法官敢在事实不明的情形下不开庭判决结案的那样反而是他判决违法,不想到庭陈述,又要法官下有利判决...法官又不是神。 而且好歹等第一次开庭才能跟法官沟通,声请一造辩论判决。
楼主: lockyme   2017-09-23 12:01:00
哈哈哈 原来检讨被害者跟谩骂就是本版的讨论风格我当然知道被骗是我的问题 但是透过法律途径还我应该有的权益 另外书记官自己也提到 法官有可能裁量案件 不开庭就作出判决 网络案例也查得到 没有出席调解就收到判决书Z我事前咨询的律师也提到有这种可能性 民诉第436条之12看了这么多的推文 真的确认本版素质低落 完全没有建设性意见 加油好吗^^还是又要说我只是讨答案的XDDD 我好像是唯一一个有用法律
作者: hidog (.....)   2017-09-23 12:08:00
你所谓有建设性的意见不过就是你想听到的答案而已意见不如你意就是没建设性
楼主: lockyme   2017-09-23 12:08:00
讨论 给出建设性意见让别人参考的 当然也要感谢来信给我的板友呃 我没有默认想听到什么答案 但花钱出庭 花钱请律师 这好像是不用脑的意见 3岁小孩都知道XDDD
作者: SpermFriend (小朋友)   2017-09-23 12:49:00
帮补,这个版就是笑话吧部分版友以讥笑不懂法律的人为乐,还取那种哀滴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7-09-23 13:20:00
法律有很多条就自己找一条,有啥好问
作者: ewings (火星人当研究生)   2017-09-23 14:00:00
你根本不是来听建议的,只是想得到你想听的答案,本版不是心理医生,不会只讲你喜欢的话和你讲你讨回这笔钱所化的社会成本比这些钱还多,就开始靠北别人不友善,这叫别人怎么会想帮你啊
楼主: lockyme   2017-09-23 14:05:00
XDDD 社会成本 那研究生不要读国立大学啊 花税金有培养出人才?我看是培养出自私自利的法匠吧另外我的确自己找到答案了 真的没啥好问反正这边的推文众素质就是说些无意义的谩骂话语这篇文章之所以还在 只是我想让其他有需要帮忙的人参考我不是只想听想听的答案 而是只会叫别人花钱根本就是无脑答案
作者: tentaikanso (恐龍法醬)   2017-09-23 14:09:00
...你真的有看清楚法条吗?“得”是指法官有裁量权,更别说你的诉讼成本是可以再主张的。
楼主: lockyme   2017-09-23 14:11:00
这意思就跟何不食肉糜一样可笑我前面不是早就提到法官裁量权了吗...诉讼成本要再主张 一般来说只有三审律师费好不好一二审要主张 除非是必要性非常足够
作者: strikerJ (小龟)   2017-09-23 14:17:00
好奇问一下,被告是被认定为正犯还是帮助犯?
楼主: lockyme   2017-09-23 14:18:00
帮助犯喔
作者: SpermFriend (小朋友)   2017-09-23 14:25:00
路人帮补,你得不到善意回应的拉
楼主: lockyme   2017-09-23 14:25:00
我不期待在低落素质中得到正面回应阿 被小学生称赞好棒棒
楼主: lockyme   2017-09-23 14:26:00
没什么好开心的 这篇文之所以还在就只是让别人参考做法
作者: SpermFriend (小朋友)   2017-09-23 14:26:00
法律体系就是罪犯跟法将联合薛屁民的工具
作者: SpermFriend (小朋友)   2017-09-23 14:27:00
抗拒法条白话文化就是为了增加进入门槛
楼主: lockyme   2017-09-23 14:27:00
不见得要出庭 当然出庭胜诉机率应该还是比较高
作者: tentaikanso (恐龍法醬)   2017-09-23 14:27:00
不请律师,还是会有其他成本,而且这些是可以请求的
作者: tentaikanso (恐龍法醬)   2017-09-23 14:29:00
你声请刑附民自然就是侵权行为,要请求损害赔偿。
楼主: lockyme   2017-09-23 14:30:00
简单来说就是 法官觉得对方有还一部分就ok 不可能多拿
作者: tentaikanso (恐龍法醬)   2017-09-23 14:30:00
如果你是免费咨询,律师自然也不会跟你讲个案上的处理方法,因为那就是专业了。而且还要分成不同类型的损害,法院最终判决是一起判
楼主: lockyme   2017-09-23 14:33:00
要请求损害赔偿应该是要另外提起民事诉讼吧 不可能在同一
作者: tentaikanso (恐龍法醬)   2017-09-23 14:34:00
所以才会有不容易判全额的情形。
楼主: lockyme   2017-09-23 14:34:00
案件中处理? 还是我理解有误 其实可以一起向对方求偿?
作者: tentaikanso (恐龍法醬)   2017-09-23 14:35:00
照你的说法,刑庭都转给民庭了,就是另一件案件了。
楼主: lockyme   2017-09-23 14:35:00
我原本是问律师可以被骗一万通常可以拿回多少 他说八成您的意思是指 其实我可以向法官请求对方在赔偿我遭诈骗金额(一万) 再加上我自己的诉讼成本(出庭费用) 对吗?
作者: tentaikanso (恐龍法醬)   2017-09-23 14:39:00
免费咨询当然都给你保守估计,进一步就是专业领域了
楼主: lockyme   2017-09-23 14:43:00
OK 谢谢 我会再去确定我到底能请求的范围在哪 谢谢提醒
作者: jaannddyy (詹敌)   2017-09-23 18:14:00
森器,用民事讨诈欺金本身就让人无语要不被告直接在刑庭和解给你钱,要不他不爽硬是要缴多一点给国库,那也没辙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7-09-23 20:51:00
培养出自私自利的人比较恐怖
作者: kery1120 (小源)   2017-09-23 22:18:00
跟你讲一件更崩溃的事情,就是等你好不容易胜诉了,才发现对方一毛钱都没有
作者: spsns17 (Vlad)   2017-09-24 03:50:00
朝圣~~~~~~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7-09-24 09:35:00
找黄国昌大学着兼大立法委员修法,其他都在没用
作者: cyclone055 (硬件变尸体)   2017-09-24 20:05:00
来看幻想站内信
作者: jasonyeh (战斗)   2017-09-25 10:35:00
觉得这个版应该要废掉,不然只会养出更多伸手牌的人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7-09-25 19:27:00
还是有别人的问题有回答实益的反正免费就是看爽不爽答,不然自己去问付费咨询
楼主: lockyme   2017-09-25 20:31:00
XDDD 从头到尾不是只有我跟T大有在丢出有建设性的意见吗还伸手牌 免费咨询 T大提醒的部分我觉得很受用 但也不是全部 如果有实力又欠钱的版友欢迎私下提供我咨询 我愿意付费 但这是公开版面 我不会谈到钱 但我也不会不舍得花钱又爱念法律系的又找不到头路的 不要到处讨钱好吗XDDDD整天不爽别人免费咨询 但有实力的律师也不会想上这个版另外不用民事讨诈欺金 难道要找讨债公司讨???? 黑人问号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7-09-25 22:28:00
“有实力的律师也不会想上这个版”站内信给你就祝福妳XD
楼主: lockyme   2017-09-25 22:35:00
站内信给我的大大有上版 但没有在版上留言或发言啊应该修改成 有实力的人有上版但也不会在版上推废言就跟某些公务员大大一样XDDD 难怪会被砍年金不过还是奉劝某大大 一直被打脸的就别再出来丢人现眼啦快去马祖告我才比较实际XDDDD或者赶快去参加来西反年改活动 我的小问题就不劳您费心惹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7-09-26 00:04:00
怎会自以为有人要操心啊,笑死人XDDDDDDDDDDDDDDDDDDDDD如果一件事就可以推演另一件事,那被骗也是刚好,哈哈哈逻辑?啦
楼主: lockyme   2017-09-26 00:20:00
没要操心一直出来露脸是?被打得不够肿?就我所知 一堆军公教也是诈骗受害者大户呢?您或许要小心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7-09-26 00:25:00
我看啥时会到X3不能出来喔,问不到资讯都可以一直来看热闹的当然也可以一直来,这不是关心/操心,叫看笑话
楼主: lockyme   2017-09-26 00:26:00
看笑话?看您自己的吗?自己嘘这么开心还在等?多嘘几次我早就不期待在这边看到什么好东西 是我喜欢看人耍猴戏btw 您要把这篇文要嘘到xx我也无所谓 科 发文还怕被嘘?还是您求我 我可以开分身用连推直接嘘到xx 这样快多惹
作者: Ninelie (Nameless)   2017-09-30 10:45:00
XDDDDDDD奇文共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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