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排版,文长见谅。
背景:本人所住大楼为新成屋,公设上尚未完成点交,所以大楼还在建商代管期间,所聘
保全乃由建商签订契约非管委会(已成立)所聘。
发生经过:本人住户遭小偷攀爬时间为18:38,小偷离去时为18:52。建商所聘保全仅一班,
值勤时间07:00~19:00。被窃当时,保全均在柜台当值,无论攀爬影像及柜台当值影像我
都有备份下来,可证明其情况。然而询问保全经理有无过失归责之实,却推托其监视器设
备过少无法发现小偷踪影,并说是和建商签订契约,要我向管委会反应,请管委会向建商
要契约内容,最后告知除非警方判定肇责归属为保全过失,才予以负责。
后续回复:
管委会主委表明无法要到契约内容;询问警方人员所谓"肇责判定一事",回答我保全是在
讲外行人话???
本人无法律知识,请板上能人才者能解答我现在的困境与疑惑,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