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先贤好,由于最近想带家母出国,但家母在21年前遭人陷害吃上伪造文书官司,
判刑一年,当时家母不服,求助无门又要养我们家三个小孩下只好跑路。
事隔多年,我认为应该已过了追诉期,所以鼓励家母去换了新身分证、
健保卡等身分认证文件。
但唯独出国要办护照一事,她抵死不从,认为要是还没过的话怎么办?
护照即使能办也不代表一定没事,但要是过海关被拦下来怎么办,
她不想年纪一大把了还要坐牢。
所以想上来请教一下各位,我的理解是应该是没事了才对,如果如果没过的话,
照理说连身分证件都没办法办才是?
还是说即使追诉期过了,我们也要上法院请法官撤销告诉?(我有听过这种说法)
还请各位前辈帮忙释疑。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