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无因证券

楼主: a050047 (跑跑迷)   2017-09-13 18:22:20
我抽到了下午茶餐券
在礼券后方注明了
本券表彰之金额已存入元大商业银行之信托专户,专款专用。
信托期间自本券销售日起算ㄧ年内,信托期间届满后发行人得
自信托专户领回等额之金额,但礼券持有人依法仍可向发行人请求给付。
我看了一下这在民法叫作无因证券
我是此处所指的持有人,有几个问题要请教
1.持有人是要等到发行人领回等额之金额后才能请求给付吗?
还是必须在ㄧ年内行使请求权!?
2.此处请求权是指给付价金呢还是给付下午茶?
3.请求权如何行使?写状纸打民事诉讼请求权吗?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7-09-13 18:24:00
不是啦,你只能去吃下午茶
楼主: a050047 (跑跑迷)   2017-09-13 18:25:00
吃过了但没办法用啊QQ 时效又快到了
作者: kery1120 (小源)   2017-09-13 18:58:00
意思是说,在信托期间如果业者倒了,你可以跟银行请求赔偿,如果信托期间过了,你就只能找业者负责,一种业者去保险的概念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7-09-13 19:09:00
假设票券面值一百,业者存入银行100,以担保此礼券履约在这一年之内,若业者倒闭,你礼券可以从银行领回担保100一年之后,这银行的一百还给业者,当然你还是可以消费只是若一年后业者跑了倒了,你的票券就无从取得赔偿
楼主: a050047 (跑跑迷)   2017-09-13 21:36:00
明白了! 所以这权利是请求行使票券上的义务的意思!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7-09-13 22:03:00
担保厂商 不能于标示期间履行义务 的 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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