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i.imgur.com/8Pe49q5.jpg
今天收到台南市政府警察局妇幼警察队的通知书,
要求去年10月10日开我车的人到案说明,
并注明我的line的id
我不住台南,查了ㄧ下去年脸书打卡纪录,
当天车子是我开的,但是根本没去台南,
那几天连假都完全没去台南。
上网查了ㄧ下妇幼警察队的地址电话都没错,
应该不是诈骗
觉得很奇怪为什么通知人的部分会有我的车牌加line的id。而且是ㄧ年前的时间了,要不
是脸书有打卡,我都不记得我当天去哪了。
爬过文,大家说打电话去问也没用,因为侦查不公开,所以不会告诉你是什么案件。
另外文号的部分后面是-16,是否表示此案至少通知了16人到案说明?
请问有可能是什么类型的案子有人知道吗?
我爬文看到有人是收到证人通知书,我这上面没写证人,所以表示应该不是以证人的身分
接受调查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