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kaichi0710 (kai)》之铭言:
: 手机发文排版较差请见谅
: 今年三月之时,因为邻居常将车停在我家门口大门划设红线的地方,与之沟通无效之后便使用检举小帮手APP检举该邻居屡次违规停车之情形。
: 第一次检举的时候因为操作不熟误以为检举没有成功(但其实已经成功检举),因此用同样的照片在相隔4天之后再次检举(道路交通法规规定检举违规必须于7日之内),而因为检举小帮手APP会自行定位我所在之处当作违
: 导致该邻居收到两张同样照片罚单,一张时间地点皆正确,另一张时间地点不正确,该邻居就去派出所提告我伪造文书。
: 另外两次检举的时候皆以自己的名义所检举,且目前我所知道使公务人员登载不实的部分需该机关无实质审查权限又于以登载才会构成,我也查询到违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统一裁罚标准及处理细则之规定,该管机关是有实?
: 目前已收到传票预计8月中旬要开侦查庭,想请各位能够给予一些意见,因为第一次开侦查庭真的蛮紧张的,也很怕检察官认定我是故意而将我起诉。
8/14已开完侦查庭当庭与对造和解并放弃民事之损害赔偿请求权,今日已收到检察官之处分书,检察官给予不起诉处分。
感谢板上各位先进给予我之建议,小弟以后处事会更加谨慎小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