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如说小明是网络讼棍,最喜欢告网友公然侮辱。
到论坛吵架,一口气告了10人。
检察官就传所有人,传唤小明,还有10名犯罪嫌疑人。
然后小明自己也没到,10名嫌疑人有些人到,有些不到。
检察官自己知道这种案子九成不起诉。
小明自己也知道会不起诉,只是想浪费那10人一天时间。
所以小明自己也不去地检署。
这时候检察官会强制拘提所有人吗?
还是说检察官就直接写好不起诉书,寄给小明,结案?
假设我是被告的那10人之一,我应该如何处理?
1.乖乖去地检署
2.打电话请假,或是打电话说我不去。
3.完全不管,等拘提。然后找律师到地检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