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象中几年前台湾出现好几起路人好心帮助受伤的骑士
却反遭骑士家属提告求偿
后来在中国也有类似的案例
最后造成路人受伤倒在地上时,周遭竟没有任何人愿意帮忙
只是在这个案例发生前,我知道台湾有一种法条
如果眼前有路人如果不救就会死,但你见死不救直接离开现场,你是会有刑责的!
所以那时候案子爆出来时我很紧张
因为一旦你在路上看到有人倒下,你完了,百分之百准备吃官司
帮忙:家属提告求偿(印象中有刑责,一时想不起来是哪条罪)
不帮忙:见死不救,吃上刑责!
问题:
若发生见死不救,伤者家属是否可以对不协助的人提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