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
因为最近新闻比较常出现报导
就是有人在机车后把手黏图钉
刺伤要移动车的人
我知道报导有说这样算是伤害罪
还有最近东海的侵入劫财劫色新闻
让我联想到一些相似的情境
不知道这样法律责任为何
1.(不考虑设置可行性 单纯情境假设)
在自己的家门内侧架设弓箭
只要不是主人开门前解除
陌生人小偷一开门踏进去就会被射伤
但是如果只是在外面转转把手没有真正闯入则没事
(我知道在门把通电算伤害 因为可能有无犯意的人会误触
所以把情境改成确定侵入后才让对方受伤)
2.有人一定有经验机车挂饮料便当被干走
假设有人被干多次后很不爽 家里刚好有务农
用一般宝特瓶饮料罐 装农药放在机车上未标示
让小偷偷去喝了受害
到时候再向检方辩称家里务农本来就有分装习惯
只是刚好放车上不是故意设陷阱
而小偷只要不偷就没事
(撇除道德层面或是无法举证本来就有设陷阱的意图)
以上两则假设情境
是否有可能完全无罪 如果还是算伤害罪
不知道该归属蓄意伤害还是过失伤害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