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新闻]“像师公铃铃、唸咒”郑文龙:大法官没屁用

楼主: hjgx (纯真打不赢奸巧)   2016-12-18 04:13:01
“像师公铃铃、唸咒” 郑文龙:大法官一点屁用也没有!
唐诗/台北报导 2016-12-17 16:22
来源:http://www.peoplenews.tw/news/b80d972c-5281-456c-96f2-507ba9836268
“台湾的体制就是养很多政府机关、米虫,台湾的特产就是政府机关多,官员多,百姓很
惨,都在养米虫,国民党带来的宪政体制就是‘养米虫体制’,美国那么大,九个最高法
院的大法官就够,但我们五个最高级单位,一百多个部长级待遇,却没办法解决问题”,
律师郑文龙谈到司法改革方向与主张时,提到目前制度的困境。
郑文龙说,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只有九个人,“人家一年开一百多个庭,我们是四、
五年开一次”,“我算过,我们(大法官会议)开一次庭是一亿七千万,美国一次呢?是
三十万到六十万之间,差了五百八十倍,所以我们的大法官比美国高贵”,但台湾人赚钱
有美国人的五百八十倍多吗?所以为什么人家司法有效率,国家会强、会进步,“因为他
钱没乱花嘛”!
“今天我讲卡粗咧,我们大法官一点屁用也没有!我们的司法院大法官真的一点屁用都没
有”!“有人举例说,英国法官带假发穿法袍,说是人代神审判,我觉得这都是变鬼变怪
、装神弄鬼”,郑文龙说,他很反对法官、检察官、律师穿法袍,讲一些术语在那边铃铃
,唸咒语,跟师公有什么不一样”?台湾的司法制度都是“师公制度”,都在那铃铃铃,
骗你的钱,这种制度要改”!
“台湾的法院可以给你自由参观吗”?郑文龙接着说,他当法官22年,也不能自由参观。
但他可以到英国的法院自由参观,带小孩去玩,还进去法庭拍照,听他们辩论,也不用先
登记,“台湾还要先登记”,“我到美国最高法院,也是去(辶日)(辶月),也去听审判,
也不用带护照给他检查”,这才是正港的开明的司法制度,它是亲近人民嘛!“在英国时
我的小孩去最高法院也去买泰迪熊”。
总统蔡英文将启动司法改革,绿色逗阵之友会今(17)日下午举办“跨越司改国是会议的
围墙”座谈会,邀请律师郑文龙、高涌诚、真理大学法律系主任吴景钦等人表达看法。郑
文龙在会中以“司改蓝图-成为公正、正义的司法,非徒具形式的司法”为题发表专题演
讲,他以比较美、英和德国制的角度说明司改方向重要性,强调司法还没民主化,不只消
极解严,还应积极推动包括陪审制与法官民选,五个“最高法院”也应合并。
郑文龙说,为何主张陪审团、法官民选、司法院五个院合并一个最高法院,而且要公开审
判?以最高法院为例,美国最高法院是九个大法官,但我们有五个“最高”,包括最高法
院、最高行政法院、司法院、大法官、公务院惩戒委员会等,“加起来一百多个官,这都
部长级待遇,行政院系统才几个部长?(司法院)10倍以上。但这五个单位都没做什么好
代志”。
此外,郑文龙也比较英、德法制,他说,英国以前内阁制被批评“三权合一”,但以前枢
密院是上议员兼的,所以2009年,检察官律师大法官的桌子都一样高,拿掉隔板和假发了
,就是穿西装。反观德国最高法院也是进不去,要当地的关系才进得去,“台湾更加不可
以,这表示台湾的司法还在搞戒严嘛”!我们的五个最高法院都在搞戒严,司法还没“民
主化”。
“我们的最高司法单位都还在搞秘密审判,都还在戒严”,郑文龙说,台下有很多民主前
辈,但我们都忘了司法还没民主化,这不只是戒严,人民还要积极参与审判,积极参与审
判就是“陪审团”。第二就是法官民选,至少1/3或1/2要民选,检察长、审判长要民选。
“司改会有个贡献就是做法官评鉴,就是到法院观察,法官有进步,但很有限”,郑文龙
说,他就听到台中有个法官精神有问题,金门有个法官被处罚,因得到躁郁症,台湾一直
在说司法独立,但却只做一半,司法独立要配套“可规则性”,美国一百多年就发现有问
题,司法的INDEPENDENCE(独立)要附带ACCOUNTABILITY(课责)。
郑文龙说,德国法官素质好,不是因为学经历好,而是对人民的那个心。台湾的法扶早期
没基金会,一年准没有几件,德国一年补助七十万件,十万件不准,为什么人民还愿相信
它的司法,是因为它体贴人民。“台湾的法官对人民体贴的心不清楚”,最高行政法院要
废掉,因为这群法官的训练没有体贴人民的心,“对人民的感觉是没有,你把他打死他也
听不懂,因为他生活上没有这种训练,只会觉得人民无理取闹”。
郑文龙举一个个案,“我很想哭,帮对造哭”,他说,对造是一个退伍军人,去申请军眷
宅,后来去申请后缴钱建屋,但登记又不符,后来只好打官司,交五百万担保,他到行政
法院去打,一、二审到最高行政法院都输,说这是民事行政诉讼,只好再去打民事,又缴
五百万保证金,结果一审又被驳掉,说这是行政诉讼,“到底是谁审理?你要叫他去撞壁
吗”?而大法官解释有好几次了,“一点屁用都没有”!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转录者: hjgx (218.161.17.103), 12/18/2016 04:13:01
没有糊口压力的法律人,才会讲真心话。
作者: hiimjack (凤梨田ㄈㄓ)   2016-12-18 13:07:00
等等 法院不是走进去就能旁听吗?至少地院是这样吧?
作者: taoist9999 (键盘地政士)   2016-12-18 13:15:00
他讲的最后一段,以前有可能会这样子,但现在未必成立。现在的行政诉讼或民事诉讼,并不会让人民因为选择法律救济途径错误而遭受不利益,因为无审判权的法院会将诉讼案件移送至有审判权的法院。上次看他在电视讲这段就觉得怪怪的了。
作者: ptt0219 (A boy has no name~~)   2016-12-18 18:00:00
民诉ꜳ1-2都修多久了,民国98年就增订了耶。
作者: Ninelie (Nameless)   2016-12-18 18:39:00
那个数字是怎么算的...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16-12-18 19:57:00
法院应移送未移送 那救济手段是?
作者: Ninelie (Nameless)   2016-12-18 22:30:00
抗告。
作者: jade98627   2016-12-19 12:46:00
(代PO)有任何司法改革的想法,到12月底前,都可以到司改国是会议制作的问卷发表感想 https://goo.gl/403zsShttps://goo.gl/403zsS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16-12-19 17:58:00
败诉理由"之一"是没有管辖权? 没管辖权还下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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