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版友好
近日研究劳基法,对于劳基法第30条第一项即第二项之内容,其中有段内容为:
前项正常工作时间,雇主经工会同意,如事业单位无工会者,经劳资会议同意后,得将其
二周内二日之正常工作时数,分配于其他工作日。其分配于其他工作日之时数,每日不得
超过二小时。但每周工作总时数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从两周内之正常工作时数,分配于其他工作日,每日不得超过2小时,但每周不可超过48
小时这段看不太懂,只知道这好像常用于服务业排班,不知道版友能不能举例说明呢?
还有不是每周不能超过40小时吗???怎么后面又写工作总时数每周不超过48小时,对于文
字障碍的我看得头蛮痛的,还烦请版友解惑,谢谢。
由于举例非常麻烦,所以小弟愿意发些P币给版友^^",还希望有版友能举简单的排班
例子说明,谢谢。
作者:
hiimjack (凤梨田ㄈㄓ)
2016-12-04 02:53:00é€™é …å°±æ˜¯è®Šå½¢å·¥æ™‚è‡³æ–¼40å°æ™‚è·Ÿ48å°æ™‚這個å•é¡Œ åƒç…§åŒæ¢1.3é …æ‡‰è©²å°±èƒ½æ‡‚äº†
作者: banana321 (香蕉) 2016-12-04 14:32:00
排班请以每2周来看,只要第一周正常工时不超过48就合法,如果第一周正常工时排48,第2周只就只剩下正常工时32小时。其他就是加班
正常工时要调整到四十会比较保险48-40=8的八小时就是单周延长工时的上限,还要顾虑到月限46小时,实施二周变形工时要检查是否有违法最好要放宽4-6周班表检验
作者: banana321 (香蕉) 2016-12-04 15:38:00
s大这里的48不是指正常工时吗???
作者: banana321 (香蕉) 2016-12-04 20:35:00
所以总工时含加班时数??
作者: banana321 (香蕉) 2016-12-04 20:40:00
哦,请问哪里可以找到 每周工作总时数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是指含加班啊
作者:
Hanbor ( )
2016-12-05 00:17:00同法同条...第30条看清楚点
作者: banana321 (香蕉) 2016-12-05 08:14:00
我知道第30条有写总工作时数,o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