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tell258 (^^)
2016-10-08 23:33:36请问宪法中有提到居住安宁权
跟社会秩序维护法中第72条第三款
指噪音干扰三户以上才能控告
这两者有何差别
若依照宪法居住安宁权而言
是否干扰到个人安宁就能提告
感谢告知
作者:
rrowl (我不作大叔好多年)
2016-10-08 23:38:00差别就是 你想提告 要看的是社会秩序维护法而不是宪法
你要个人居住安宁 对方要吵的人身自由 1:1 不介入 XD
能对抗噪音的又不只有社会秩序维护法噪音有噪音管制法 还有民法可以用
作者:
ulycess (ulycess)
2016-10-09 14:04:00保护规范理论是你要找到法律上保护主观公权利的法律才能主张权利,实务上认为宪法和大法官解释不能直接作为主观公权利的依据,所以你不能依照宪法规定直接提告
作者:
rrowl (我不作大叔好多年)
2016-10-09 14:15:00793在一般住家 举证上 基本就差不多输超过一半了 真想参考最高法院在92年台上字第164号的民事判决你可以去看看作参考
其实我也还没看过有这种相邻关系的案例...楼上r大那个是已经到破坏建物楼板的程度了...
作者:
rrowl (我不作大叔好多年)
2016-10-09 14:22:00噪音很麻烦 是因为人的接受度很难量化 每个人接受度不一 而且差距有时真的是天与地 以前我光在楼上走路 楼下就鬼叫了简单看邻居深夜制造的声响要超过当地环保主管机关所公布限制的噪音管制标准时 才有机会提告成功 而这限制在一般情况之下 其实蛮难的 除非另一方是店家或机械之类的长时间运作声响 这有相关的判决 最高法院99年度台上字第22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