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16-09-09 07:43:00民法原则上支持私人的两愿契约自由 意思是太过分的条款契约中的一造日后提告表示对过分条款异议 不代表法院必不会介入调整 例如曾有公司觉得离职禁业条款真好让所有员工都必须签 日后其中一些员工不认而告到法院法院确实有以判决打公司脸的 本版或网络爬文禁竞业条款就可见到法院在这方面如何给限制相似地 离职赔偿金方面 也有法院受讼后以判决调低的本版现在 "坚持不与被告和解"也讨论到这类议题"管委会规定禁养宠物" 也讨论私人规约被法院不认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