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露天弃标结案后卖家擅自出货

楼主: yunyiing (吟风弄月不事生产)   2016-09-05 14:57:22
事情的过程是,我于7/13在露天下标商品(发售日为8/11,售价1490,商品为台湾代理之
游戏片),选择超取付款。
7/20 因为个人因素向卖家提出取消交易,
但因为取消交易按钮已无法点选(应该是下标后超过一周的关系),
所以是以露天悄悄话方式告知,卖家回复我下标后交易不能取消,
但接着却直接对我提出弃标投诉,
之后我也悄悄话回复因为想取消交易原本就是我理亏,
所以对方提出弃标申诉+负评我都接受并表达歉意。
7/24 弃标成立,露天查询此弃标案件已结案,我也以为这笔交易应该就到此结束了。
8/13 卖家发出出货通知,我以为是卖家没注意到此交易已弃标,
就私讯告知卖家之前已完成弃标不会领取,对方却回复要我汇款300
(说是运费和露天成交费用以及囤货成本)
否则以刑法第355条间接毁损罪提告,我尝试回了两次跟他说明我之前已告知取消交易,
并且弃标也已经成立,但对方只是持续回复汇款帐号跟不汇款就要告我的讯息 Orz
我后来电话询问消保会,消保会说我已经表达不购买意愿,并且已经弃标成立,
不要去取货就可以了,所以我也没有取货,商品于8/23超商未取退回卖家。
9/5 再次收到卖家露天私讯连续两则,
内容都一样是附上帐号,然后3天内汇款,不然就要告我 囧
我也再次回信告知我不会汇这笔款项,然后他还是一样回不汇就要告 (8/13重演)
我现在到底还要不要回他的讯息啊...因为回了他也是鬼打墙,
不回会不会他就会说我恶意连络不上不回复之类的....QQ
作者: Lailungsheng (原来我是萧远山...)   2016-09-05 15:05:00
消保法够大,回他才是错的
作者: kery1120 (小源)   2016-09-05 15:27:00
不会成立~如被告记得声请移转管辖到自己住居所地
作者: jaannddyy (詹敌)   2016-09-05 16:16:00
不用理他,这些都是私法纠纷,一听到什么罪的都无关网络上有卖家在教学告消费者间接毁损,很多人被这篇误导goo.gl/Y8bm8S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6-09-05 20:16:00
不要理他,你就完全不理他就可以了被告不用怕照2楼的方法走
作者: depravity (沉沦)   2016-09-07 17:15:00
消保法20条妳应该取货的 她不来领就当抛弃 XD弃标成立后寄出应成立另外一个现货邀约和原契约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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