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法院调解

楼主: hahaxd78 (HAHA)   2016-09-04 21:26:06
我因为车祸被撞,告对方过失伤害,
检察官已出简易判决对方为过失伤害,
我也提出刑事附民事诉讼,
法院通知开调解庭。
想请问
在谈和解时,能够要求对方“在七天内付清赔偿,否则拒绝和解”吗?
先谢谢各位了
作者: justicesword (justice)   2016-09-04 21:42:00
愿意就签,不愿意就破局。最好是当庭点交
作者: rrowl (我不作大叔好多年)   2016-09-04 22:04:00
要求对方 可以 你有权利提任何要求 行不行是另一回事
作者: jaannddyy (詹敌)   2016-09-05 01:28:00
我想你的意思是要,"在七天内付清赔偿,否则剩余金额一次强制执行"吧,拒绝和解,对你有啥好处,你又不会在七天内拿到钱,金额也不会是你们决定的算,而是法官决定本来是七天内,变成一两年后?和解是要达成对双方有利,要多想想诉讼上和解是有强制力和既判力的
作者: rrowl (我不作大叔好多年)   2016-09-05 08:13:00
诉讼上和解是有强制力和既判力的 对 你说的对 十分的对 旦因为合解后 一切几乎可以说就是民事赔偿上的问题了 在民事赔偿上 只要对方名下没财产 工作也没报税 那等于是神功护体几乎可以说是天下无敌 因为你想强制执行 对方也没彩产可执行 所以如果是我 在七天内付清赔偿,否则剩余金额一次强制执行 我一定不会要求这东西 毕竟只给7天 金额可能不大才对我会要求 请法官或调解庭在多开一次庭 到时当面合解付钱
作者: jaannddyy (詹敌)   2016-09-05 10:16:00
当然原po要了解一下对方是什么样的人,钱拿在手上自然是最好,小金额再来执行还是要有成本
作者: wallachia   2016-09-05 21:45:00
建议一次付清
楼主: hahaxd78 (HAHA)   2016-09-05 22:58:00
感谢各位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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