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问卦] 合并执行怎么算的?

楼主: bbmmm (ASDFG)   2016-09-04 20:24:35
※ [本文转录自 Gossiping 看板 #1Np18rsw ]
作者: bbmmm (ASDFG) 看板: Gossiping
标题: [问卦] 合并执行怎么算的?
时间: Sun Sep 4 20:23:15 2016
一罪一罚判336年 仅需执行5年
窃盗二人组杨坤展、李宗祐犯下510件窃案,依“一罪一罚”原则,杨被台中地方法院判
累计刑期336年,李被判累计刑期294年;但杨实际应执行5年、李应执行4年六个月,
1.台东一名兽父从继女国小二年级开始,就在住家趁机染指,抚摸胸部、下体猥亵,直到继
女上了国二才被揭发,台东地方法院昨审结,以被告每周四次猥亵,合计367次,一罪一
罚判2073年四月,应执行13年。
2.前新光人寿保险业务员黄沁镕连续6年多侵占42名保户保费,金额超过2386万元,连犯38
罪,以一罪一罚,被宜兰地方法院判刑累计近29年,合并后,应执行4年半徒刑。
3.彰化县一名少女的父母离异,她寄住姑姑家,却从小五至国三期间,被职业军官退役的姑
丈威胁要将她“赶出门”,对她予取予求,用药物迷奸她数十次,并变态摄录22片光盘,
少女因无意发现光盘而崩溃自残,经老师察觉报警;彰化地院判恶姑丈20年,台中高分院
昨依一罪一罚共判202年,合并执行18年。
4.高雄市一名与祖母同住的女孩,从幼稚园大班到国中一年级,长达8年的时间,遭祖母的
同居男友强制猥亵及性侵共约二百次,高雄地院法官对她祖母男友一罪一罚结果,共判刑
二千多年,应执行19年半。
5.◎2011/04:新北市汐止一名智障谢姓男子,从女儿小一开始性侵女儿长达9年、718次,
士林地院重判4739年10个月,应执行16年。
6.◎2011/02:屏东一名兽父离婚后性侵长女达7年、268次,高等法院判刑1874年,因女儿
求情判处应执行9年8月徒刑。
7.◎2011/02:桃县钟姓男子性侵养女4年、210次,桃园地院判1632年,应执行20年徒刑。
不才找不到能满足这些判例的换算公式
有没有数学或法律专家能提出换算法的?
合并执行到底有没有公式?
作者: Leeng (Leeng)   2015-09-04 20:23:00
就直接开根号啊
作者: fish612 (诚恳老实不嘴砲)   2015-09-04 20:23:00
法院有一个系统吧 要问程式谁写的
作者: minejel (梦幻泡影)   2015-09-04 20:24:00
不然你以为1+1=2吗
作者: Xhocer (以前也很快樂)   2015-09-04 20:24:00
取最长的
作者: Ulster (Hollensturz)   2016-09-04 20:25:00
刑法第51条= =
作者: tentaikanso (恐龍法醬)   2016-09-04 20:49:00
八卦版乡民跟记者都不会去看法条的啦...判死刑就明察秋毫,判无期以下就是恐龙、不食人间烟火。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6-09-04 20:49:00
(╯з╰)水准就这样囉
作者: niceshotse (头文字K)   2016-09-04 20:54:00
上次我在一篇新闻下的留言看到有人说经起诉=曾经起诉
作者: ultratimes   2016-09-05 01:41:00
51第五款条真的是烂法,30年上限就算了,合并执行的方式真的不知道是哪个天才想出来的应该修法成直接加总,没有这种取一个值的不骂恐龙法官了,骂恐龙法律总行吧
作者: Deutschll (麦当劳斯莱斯)   2016-09-05 15:34:00
我有个Q! 求解… 50条以下与55条 到底哪个会比较重?
作者: Ulster (Hollensturz)   2016-09-05 17:26:00
这两个适用情形就不同了吧....单纯从最终执行落点来看,数罪并罚一般会比较重不过也不排除利用定执行刑的调整让两种情形相去不远@_@
作者: tentaikanso (恐龍法醬)   2016-09-05 17:48:00
简单来说,刑罚轻重得要看个案,没办法这样判断。比较一下,一个犯了十次窃盗的小偷,假设每件都判一年确定,用刑法第50条数罪并罚定10年好了。跟一个杀人犯一刀砍死甲砍伤乙,按55条想像竞合从重处断,以杀人罪而言是十年起跳,在别无其他例外下,比小偷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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