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oymilk0907 (低糖豆奶)》之铭言:
: 第一次po文,手机排版请见谅。
: 我单亲,跟妈妈,有一个20岁的弟弟。
: 我弟弟是一个非常爱说谎的人,也没有定性,休学两次后就搬离家里,出去工作。
: 前几个月家里开始接到弟弟欠钱的讨债电话,家里也有年轻人拜访跟我妈妈讨论弟弟欠他
: 们钱却不偿还的事情。
: 询问弟弟后,发现弟弟当一名军人签赌的仲介,军人输了20万找不到人,偿还义务就变到
: 我弟弟这里。
: 这中间还发生了许多,包含被压出去签了许多本票,甚至是被别人骗钱等等有关的债务问
: 题。
: 母亲跟我的金钱能力也都有限,我们也受够了这种帮家里的男人擦屁股的日子。
: 父母离婚是因为家父瞒着家人玩投资,欠了许多债,既然已离婚,他的债务问题也已与我
: 们无关,母亲担心的是弟弟这个部分
: 我想询问各位网友,
: 1.是否小孩超过20岁,父母就不需负担抚养责任?
: 2.尚若弟弟因被钱庄的人追债,断手断脚,无行为能力,因父亲的金济状况也不佳,是否
: 就必须由母亲照料弟弟的下半辈子?我们完全无法脱离关系吗?
需否负扶养责任,需先看是否符合扶养之要件,亦即民法1117条需不能维持生活+无谋生
能力,但你弟弟是有谋生能力的,所以基本上是不需扶养他,因为他可以靠自己能力赚钱
。
另外直系血亲的亲属关系是无法脱离,所以如果真的发生您所说之不幸,你弟弟因此连谋
生能力都没有,可能是需要对他负扶养,不过有一点,因为你说你父母亲的经济状况不
好,故可以主张1118条来免除自己扶养义务,但要看法官如何审酌。希望有帮到你的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