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法律达人好,有个小小问题要麻烦达人做个解答。
过年前与对方发生擦撞,我方是静止车(买盐酥鸡被撞),对方是全责,已达成和解并赔
我方ㄧ万七千元,机车归对方所有。后来对方一直不出面办理过户,电话也已是空号。我
方已经在4月底办理停驶,请问达人们我现在该怎么处理?
备注:车子经车行评估后修理大于残值,建议报废。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6-07-26 14:02:00钱拿到了??先停牌吧.....牌有税金.y并以书面方式(存证信函)催告只是...原PO好像搞错了,机车过户要检验吧撞烂的车怎么到监理站检验??? ^_^
所以要直接报废,但所有权已是对方了,然后对方又不出面处理
所以存证信函寄出,如果对方没有在时限内出面协助处理,我方是不是就可以直接办理报废
和解书有写车要归给对方,但是车的残值已不值得修理,要办理报废,但要对方同意,不然车就一直丢在家里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6-07-26 19:46:00催告,要求对方限期办理停驶中车辆过户若时间到还不出面,就直接办理报废,把报费金额汇到他帐户或者是提存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