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女子有一急事想请求各位大大帮忙解惑....
我姑丈在两年前被地下钱庄诈骗,
地下钱庄以土地抵押借款方式借钱给姑丈,
而后姑丈就将他的土地所有权状正本、
印鉴证明与印鉴章交于地下钱庄委托之代书办理,
殊不知办理后,
地下钱庄却以种种理由推托,
迟迟不肯将资料还给姑丈,
事后姑丈听从友人建议变更了自己的印鉴证明
也申请了新的土地权状
但他时时刻刻都一直担心他的财产会被地下钱庄设定或变动
想请问各位大大
若已经办理印鉴涂销登记
原始的印鉴还能被使用吗?
地下钱庄有那些原始资料还能做任何设定吗?
除了告对方侵占(对方已有许多案在身,多这一件怕也是对他不痛不痒)
还有什么方式能要回印鉴章与权状呢?
烦请各位解惑了 ~~
感恩不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