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四月份经由脸书社团,网购一家制茶厂的茶叶
透过脸书讯息完成交易
一开始对方寄免费试喝样品觉得不错
订购了2斤半共10包含运共6180元的茶叶
收到茶叶后,过了几天打开来喝发现,和试喝样品完全不同
当下反应,他们要求我寄回去半斤(2包),如果有问题会负责赔偿
但寄回去后,他们否认是他们生产的茶叶
寄回去的茶叶,事后要求退还也置之不理
双方沟通没有结果
只好在行政院消费者保护会线上申诉
已经走到第二次申诉,消保官调解
但当天对方请假
考虑要走民事诉讼,先到市政府消保处咨询
服务人员分析:
假设试喝样品是A,茶厂寄出的茶叶是B,我收到的茶叶是C,我寄回去茶厂的茶叶是D
因为A已经喝完,也没有实品所以无法当证据
没问题的状况A=B=C=D
服务人员说:
我需要证明B=C
我没办法举证
他建议
茶厂不能提出证明B 不等于 D
因为茶叶是他们自行判定,只是茶色较为深黄
对我较有利
市政府也有提供免费法律咨询
律师的说法:
我需要证明B=C
有当事人我,还有我太太可以当证人就可
但我的宅配单和箱子都已经丢掉,也没有拍照录影
这点就很难成立
用另外一个方式
因为茶叶袋都是一般真空包装没有品牌
对方脸书社团有放茶叶袋包装,和C相同包装也可以当证据
结果茶厂没放
因此我的立场是无法证明B=C
如果我需要写诉状
我购买宅配地点是桃园,茶叶生产是在南投
到时受理的法院就不一定是我的所在县市
审理时间会拉很长,也不是一次能解决
建议我不要再追究,会非常辛苦,审理结果败诉机率很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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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件事情看起来是对我比较不利,但对方态度又非常恶劣
很想知道真的像律师最后所说,是最好的处理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