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收到传票

楼主: s900144 (zaza)   2016-05-25 20:33:42
各位好,今天在家里收到传票,由于没有什么头绪,想问几个问题,谢谢
1.收到传票是“新北地方法院检察署刑事传票”,但我是住在台北市,为什么呢
2.本件被传人为“关系人”,但我真的一点头绪都没有做了什么事,也没有与人起任何纠
纷,关系人代表的是什么呢?
3.案号案由写的是“问”,这个问又代表什么意义呢
4.应到处所是地方法院检察署的“侦查大楼由法警室指引至第__侦查庭”,就这些线索来
看,有机会发生什么事呢?
5.由于真的毫无头绪,除了明早打电话去询问以外,我需要找律师协助吗?
谢谢各位耐心看完问题,感谢
作者: Lailungsheng (原来我是萧远山...)   2016-05-25 20:34:00
你不知道,板友也猜不到…这才是oo不公开的落实XD
作者: scott2009 (红土芽庄单品香)   2016-05-25 21:07:00
刑事诉讼法有所谓关系人这个称谓的程序吗?
作者: yundatw (yundatw)   2016-05-25 21:49:00
刑诉没有,但实务上常见,还可以节省证人旅费
作者: scott2009 (红土芽庄单品香)   2016-05-25 22:57:00
以前最屌的是证人转被告,现在是关系人转被告
作者: justicesword (justice)   2016-05-26 17:09:00
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以及法务部91年函,关系人不得以传票传唤,仅得用通知书。啊不过啊不过实务上很多都不管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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