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益] 工读生辞职,店长告业务侵占

楼主: tm8gi5p3 (smoke monkey)   2016-05-18 12:52:53
事实经过:闪光两个星期前在中坜sogo对面某间连锁饮料店开始打工(工读生),因为公司
制度和店长的带人方式,让她有些不适应,表示压力很大,想换工作,我说好那就换掉,
因为前一天晚上下班时店长拿了一本调茶手册要她回家背,刚好隔天就说不做了,店长就
赖她说晚上10点前把制服和手册拿回去还他,不然他就要报警告业务侵占,我们在六点多
就拿过去了,他说晚上10点叫她再过去当面跟他谈,不然就到时候做笔录和开庭时再慢慢
去跟法官陈述,好...我晚上10点也陪她去了,一去他就说我已经报警了,你等著收传票
,要告业务侵占,闪光说我已经把你的制服和手册拿来还你了啊!店长回说谁知道你有没
有影印,是不是别间派来搜查机密的,反正你就到时后自己去跟警察做笔录和开庭跟法官
说啦…口气有够差,还问闪光说妳现在想要我怎么做,看你的态度和表现我再决定要不要扯
告,听到我就直接问那店长说难道在你这边上班的每一个工读生辞职你都要告人家业务侵
占吗?奇怪了,就带着闪光回家了!
问题:想请问一下各位前辈,遇到这样的情况我们能采取什么措施来自保呢?他这样有算
诬告吗?还是说闪光就只能随他告跟他跑法院呢?因为闪光在读书又要打工,实在没有那
个美国时间跟他跑这些,这样有没有算恐吓行为呢?我们能报警换我们告他吗?还是静观
其变呢?谢谢各位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作者: taoist9999 (键盘地政士)   2016-05-18 13:14:00
被告的话,去找法扶。另外离职的话,制服及手册本来就是该还给公司。店长没什么不对,只是口气差了点。记得制服及手册交还时,应该要给对方签收。诉讼成本很高,一般人并不会随意发动的,借此事学点经验,未必是坏事。
楼主: tm8gi5p3 (smoke monkey)   2016-05-18 13:33:00
本来就要还他了,他的意思是不管有没有还,他都要告业务侵占,说我闪光一定有偷偷影印
作者: taoist9999 (键盘地政士)   2016-05-18 13:35:00
说没有影印就好了,没必要跟他吵。他如果要告,就去告啊!事情要闹大的话,就请水果日报记者来专访一下。这种事情闹上媒体对该品牌而言,比上法院还严重。那种个性迟早是会出事的,最好他自己都没什么弱点,不然要修理一个人是不难的。只是就你们而言,其实去想办法整他,对你们除了一个爽字外,未必会有好处。
作者: sindyevil (暂离)   2016-05-18 14:02:00
雇主拿手册给员工回家背本身就有争议了,只要自己言行端正,不做不该的事情就不用怕他,倒是可以向劳动局检举相关事务,夏天到了,搞不好这类经营者是今年的劳检重点.
作者: depravity (沉沦)   2016-05-18 14:30:00
有开发票吗 没有还可以找国税局 饮料店目前是重点 XD
楼主: tm8gi5p3 (smoke monkey)   2016-05-18 16:29:00
他已经告了,刚刚闪光赖我http://imgur.com/rGSHCdZhttp://imgur.com/OoCnkCX他这样我们都不能怎样吗?咄咄逼人
作者: sindyevil (暂离)   2016-05-18 16:45:00
就说要绕道处理
楼主: tm8gi5p3 (smoke monkey)   2016-05-18 17:07:00
那我们能备案吗?还是就不理他就好
作者: TheMidnight (恶梦)   2016-05-18 17:12:00
要备啥@@
楼主: tm8gi5p3 (smoke monkey)   2016-05-18 17:28:00
我也不清楚,他就一直讲,女友会怕
作者: TheMidnight (恶梦)   2016-05-18 18:57:00
首先... 其实备案没啥用 (能干嘛我也不知道 orz再来,报案、调查到起诉有罪,中间很漫长很漫长报案是他的权利,因为法律保护他有权利透过公权利寻找真相但关键是真相不一定对你女友不利
楼主: tm8gi5p3 (smoke monkey)   2016-05-18 19:12:00
刚刚又接到人力银行电话,说他打电话去投诉说闪光只做一天然后没还衣服和调茶手册,明明就做两个星期,这个可以告破坏名誉吗?
作者: TheMidnight (恶梦)   2016-05-18 20:24:00
这挺恶劣的,有事实证据上班时间的话找媒体吧
作者: a49971416 (sam)   2016-05-18 22:43:00
给他告啊 主观构成要件不该当 吓人罢了
作者: TheMidnight (恶梦)   2016-05-18 22:56:00
是说,主管后面对人力银行打电话的行为有构成毁谤的可能吗? 感觉可以拿这个吓回去 lol
作者: ixixet (= =)   2016-05-19 00:09:00
找法扶。另外,讲话斟酌,不要这么急躁澄清,或争执,或一定要答案,对你不会有好处的。反正,告和告成,有很大一段路要走。他一没告成,换你或检座来...嗯嗯
作者: pool220 (Jim)   2016-05-19 04:38:00
坦白说这篇文从头就跟事实有出入了https://www.ptt.cc/bbs/LAW/M.1463603401.A.36F.html
楼主: tm8gi5p3 (smoke monkey)   2016-05-19 08:12:00
李店长,你要上ptt说谎攻击我们也不是这样打卡纪录拿出来吧先不论她是用什么理由跟你说辞职,都没有侵占你东西
作者: starfirerex (天翔铜闪)   2016-05-19 14:40:00
告他诽谤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