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为何法官不愿重判诈骗集团?

楼主: drkh (eutatosp)   2016-04-14 20:29:26
今日报载:
"[2011年菲律宾诈骗案] 共14位台湾人被移送回台审判,其中2人宣判无罪,
其余12人全部可以易科罚金了事,"
谁没接过诈骗电话? 既然电话诈骗如此猖獗, 为何法官对诈骗罪犯却心慈手软?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6-04-14 20:39:00
5年以下有期徒刑,最近才修法加重;无罪是没有证据国外发生的东西,国外司法警察素质不依,蒐集证据可能不齐全;至于易科罚金刑法339-4修法后会好一点但要有国内受害人喔,不然不罚(刑7)除非你认为中国人是我国人、中国是我国领土那透过刑法4,才可以以339-4处罚补充:现在339-4的加重诈欺是1-7年有期徒刑
作者: ewings (火星人当研究生)   2016-04-14 21:17:00
依据两岸人民关系条例,大陆人也算中华民国的国民,只是权利被大幅限制。所以这边也适用刑法
作者: taoist9999 (键盘地政士)   2016-04-14 21:58:00
一罪一罚的话,也可以很重。只是除非台湾有受害人,否则蒐证不易,但对岸也可以协助调查。其实还有《组织犯罪防制条例》可以用,这也很重。台湾诈欺罪并不轻 判过30年http://goo.gl/CmQvTT就台湾司法实务认定而言,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第2条第2项规定:大陆地区也是属于中国民国领土。更正:中华民国领土。
作者: sindyevil (暂离)   2016-04-14 23:29:00
实务上刑责低 有可能是因为被告和被害人达成和解被害人考量多半是希望财产损失可以得到弥补为主要考量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6-04-16 00:48:00
按照两关关系条例或组织犯罪,这些是空话怎说呢?被害人都在中国、证据在中国,无证据下台湾法院无罪释放,甚至连起诉都有困难。这要跟中国去协商取得相关证据资料现在要求要遣送回台湾的立委,都不认同大陆是我国他们人格分裂加上理由矛盾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6-04-18 11:59:00
重判? 要有证据,不是嘛?? 法治国法官是中性的角色检察官归法务部管,法务部说卷证没拿到,只能空口说白话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