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上周去服饰店逛街
拿了两件T恤 (299 399元)和一件牛仔裤(1980元)试穿
进了试衣间后
有重要客户打电话来
我就边试穿边边聊公司的事
试穿完后 牛仔裤忘记脱掉(我原本穿的裤子也是牛仔裤
拿了两件T恤用信用卡结帐
从试衣间走出到离开商店 我拿的牛仔裤一直穿在身上
而移动电话也没有挂掉过
我忘记结帐 店员也没发现
事后店员有追到捷运站门口
把我带回店里
我很懊恼糊涂 我也用原价买回
我跟他们说我不可能偷窃 因为我用信用卡付帐
他们说她们也不想追究
但因为小偷实在太多
他们店家内规一定报警
警察就把我带回警局
警察和检察官对我很好 也没有把我上铐
虽然是如此
我想问版友们 这样子案例有机会争取到缓刑甚至是缓起诉吗
我怕留前科 妨害我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