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次逛街途中友人肚子饿
但我已吃饱
就随便到路边忠孝东路四段170巷
某间看似小吃店的茶餐厅看看
还没坐下,一位香港口音,穿超紧身裤,长假睫毛的阿骂就介绍友人他们的煲饭
友人点了一份并分我一些尝个味道
我们自备碗筷汤匙,从头到尾连茶水都没用 吃了几口后老阿骂突然来说有抵消
我们整个吃饭气氛都没了
只能静默的吃
边研究桌面上贴满花花绿绿的菜单
都找不到低消金额
当下只想迅速吃完离开
可惜咬不太动配料
还是花了一点时间
由于这突然的打击
当下已累 无力气勇气加点第二份餐点来尝试
本想硬著头皮直接支付低消金额
但实在心有不甘
鼓起勇气问了阿骂哪边有注明低消
阿骂这才指出桌上一片不起眼 花花绿绿透明塑胶小立牌的小小小角落
可惜我们两人没带种,只好摸摸鼻子
外带一道菜窝囊离开
请问各位大大
我们用餐时并非尖峰时刻
店中人也稀疏 空位很多
我们也尽量把不合胃口的餐点吞下
没有聊天打扰其他客人 或耽误店家赚下一摊的情形
店家一来未清楚标示 也未事前告知
还强迫以最低消费要求我们
如此是否合理法?
若当下我们坚持只负担第一份餐点
是否有违法之虞
谢谢